第八章 拯救人类的唯一选择


  综合之前的分析,通过各种不同的方法都推断出了同一个结论,即:只要不停止对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人类的自我灭绝是必然的,而且就在前方不远,论时间长则二、三百年,短则百年内。结合外力对人类的威胁,人类的自然灭绝则是论亿万年计算,因此,人类真正的生存危机是“自杀”并非“他杀”。面对即将灭绝这一严峻的现实,人类的出路在何方?

第一节 正确地认识与对待科学技术

  一、灭绝观的改变

  自古以来,人类对于自身生存的危机感一直都是针对自然的力量或者超自然的力量,人类各种生存危机的意识从来只是盯着水灾、地震、火山和小行星撞击的自然力量;以及担心上帝和真主的末日审判,那是一种迷信的超自然力。

  但是,人们的认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上发生了历史性的改变。1945年原子弹爆炸升起的巨大蘑菇云,以及广岛和长崎顷刻间的毁灭,使人们突然意识到,利用人类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可以调动的力量之巨大远远超过了人类过去的自我认识,这种力量的毁灭性使人类过去为之敬畏和恐惧的许多自然力和超自然力相比之下已经显得并不重要。冥冥之中人类似乎正在一步步走向灭绝,这种灭绝的力量并不是自然力和超自然力,相反,正是人类自身在将自己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为之忧虑的也包括那些最杰出的科学家和学者,被称为原子弹之父的爱因斯坦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中一直在为此呼吁,并与哲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罗素共同发表了著名的《罗素—爱因斯坦宣言》,共有11位著名科学家和学者在这一宣言上签了字,在宣言中他们大声疾呼:“我们将结束人类的生存呢,还是人类将结束战争?”

  在爱因斯坦和罗素等科学家和学者看来,人类拥有了像原子弹如此威力巨大的武器,如果不停止战争,人类的生存必将受到威胁。

  他们超越了前人,因为他们已经认识到人类如果不理智地停止自己的一些行为,灭绝人类的将会是人类自己,这是对人类灭绝观的超越。但是,这些值得尊敬的学者,将人类终止自己生存的根源仅仅归结到了“战争”身上。原因在于当时他们能够看到的对人类有可能造成灭绝的手段只有核武器,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制造这样的武器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是可以靠个人的力量或普通集团和组织的力量能够制造的,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而且是具备非常强大实力的大国的力量才能制造出这种武器,因为在《罗素—爱因斯坦宣言》发表之时,只有美国、苏联和英国拥有核武器。因此,在他们看来,使用这种武器的只会是国家,而且肯定只会是在战争状态下才可能使用这种具有危及人类生存的能力的武器。

  60多年过去了,也许正是出于对人类生存危险的恐惧,第三次世界大战没有爆发,核武器没有再一次用于战争。可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却把人类带入更加无法控制的灭绝恐怖之中,通过基因技术改造的生物战剂可以造成的人类毁灭甚至连核武器都无法比拟;各科技大国正在高投入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程序的失控灭绝人类是完全可能的;科学家们还在研究纳米机器人,如果这种机器人研制成功,它的无限复制极有可能具备灭绝全人类的力量……

  总之,许多技术的更进一步的延展性研究与发展,所创造的成果都将有可能产生出灭绝人类的手段,至少是对人类具有极大毁灭性的手段。而且,对这些手段的制造和操作将能够只用极少的人,甚至单独一人就可以做到。

  这就意味着,人类整体生存的决定权正在由几个大国开始向为数众多的人类个体身上转移。而人类的本性使得再好的社会制度都不可能永远有效地约束每个人的行为,任何极端手段只要出现便必然会被人使用,包括灭绝手段也是如此。

  如果说原子弹的爆炸告诉人们,人类不对自己的某些行为加以控制必将会造成人类的灭绝的话,这种绝灭的途径就是战争。那么,在原子弹爆炸仅仅70余年后的今天,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震撼更进一步在影响着我们的认识,它使我们了解到不仅战争可以导致人类的灭绝,犯罪也可以导致人类的灭绝,甚至科学家在实验中的不慎以及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都有可能导致人类的灭绝。

  事实上,战争导致的灭绝危险远不如犯罪、科学实验与科技产品使用中的无意灾难。战争是集团行为,其目的是杀伤敌人而保存自己,战争双方可以作出毁灭对方的事,但一般不会将自己与对方同时毁灭,因此,在使用杀戮手段时必然会留有余地。而许多心理变态者的犯罪动机本身就是毁灭人类,他们所希望使用的杀戮手段是那些杀伤规模越大越好、杀戮方式越残忍越好、震撼力越强越好的极端手段。因此,只要他们能够获得任何极端手段都会毫不犹豫地敢于使用,包括灭绝手段。

  同时,科学实验与科技产品使用中的无意灾难也是一种决不可忽视的危机。由于科学技术的不可确定性,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未来,科学实验的手段变得极为先进,科学家从事的研究课题极具挑战性,在调动一种自然力量的同时,另一种更具威力的毁灭力量在无意中被调动了出来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同样,各种科技产品也将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加难以判断,如果使用不当其爆发出的毁灭力也必然会变得更加巨大。而当这些无意调出的自然力量具有灭绝人类的威力之时,人类的路也就走到了尽头。

  由此可见,对人类整体生存具有威胁的自身因素,正从单一的战争,发展到了战争、犯罪、实验不慎与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四大因素,而且犯罪、实验不慎与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比战争更加可怕。当四股力量共同将人类推向灭绝之路的时候,人类的命运是何等的危险,只要稍冷静地加以考量,便会为之胆寒。

  更深入地思考,其实人类的自我灭绝并不能再简单地归于战争或者犯罪、实验不慎与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等等,所有这些最多只能说是灭绝的途径,这些途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就是科学技术,只有科学技术才是决定人类整体生存的根本性力量。

  二、关于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

  多数情况,人类研究开发某项科学技术的初衷是为了造福自己,但与此同时,科学技术又会产生许多的负面作用,其中最大的负面作用就是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杀戮手段,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像飞机的发明只是人类希望像鸟类飞上蓝天,但却迅速被做为军事武器用于战争,恐怖分子则劫持民用飞机撞击大楼;基因技术的研究只是科学家希望按人类的意志改变动植物的基因结构,使之造福人类,但又很快被用于生物战剂的改造,从而变成了杀戮的工具。

  然而,即使国家从来都是把科学技术优先用于战争,并且有些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本身就是专门为了军事用途,但未来灭绝手段的出现一般都不可能是人类故意所为,因为灭绝手段的采用意味着包括研制者本人也一同被毁灭,除非心理变态的科学家和个别邪教组织,其他人不会做这种蠢事。因此,灭绝手段的出现,绝大多数情况应该是在科学技术不断累积之后,无意间不知不觉产生的。也就是说,无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累积,终会有一根最后的“稻草”将强壮的“骆驼”压倒。

  要避免骆驼倒下就要避免往骆驼背上加稻草,科学技术若是还处在数百年前的水平,再怎么发展也不可能导致人类的灭绝,只有当其发展至相当高的层级后,才有可能具备灭绝人类的巨大威力,而且这种威力不仅在有人故意使用时会爆发出来,在无意的不慎中同样也会爆发出来。因此,要避免人类的灭绝,就要严格限制继续发展科学技术,使科学技术的水平永远达不到灭绝人类那样的高度,这是拯救人类的唯一办法。

  那么,概括而言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对自然科学理论的研究其限制力度应该最大,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保证这一理论的安全性,便要绝对封杀这一理论的研究。因为一种科学理论的突破,必然导致一系列相关的科学技术以及分支学科理论的突破,由此产生的巨大科学威力往往是人们始料不及、防不胜防的。正如没有质能理论就不可能有核武器,没有生物基因理论就不可能产生基因生物武器一样。

  第二,对现有科学理论在技术上的进一步应用要进行严格控制,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尽可能不再进行深入研究,以便防微杜渐。因为一项技术在突破之后,紧接着就会为更进一步的技术突破提供依据和前瞻空间。

  第三,对于新技术的开发,在把握不准是否有害时,应以假设有害处理。因为人类的生存高于人类的幸福,保证人类的生存远比为了人类某一方面的享受重要得多,在一种技术有可能带来财富也有可能带来危害时,应该毫不吝惜地放弃这一技术的研究开发。

  第四,对于已研究出的科技产品必须严格论证,慎重投放市场,以免因一时不慎导致贻害无穷。

  第五,对已有的科学理论与技术产品,如经评估,对其深度的发掘有可能给人类带来大的灾难,则要对这样的科学技术成果进行永久封存,以至遗忘。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我们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渐进持久的过程,灭绝手段的出现很可能是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的有意无意之中产生的,正如历史上许多的科学技术成果都是极其偶然的发现,但是,偶然之中隐含着必然,科学技术的循环突破过程正是无数研究成果累积后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虽然科学技术何时发生这种质变,或以何种方式实现这样的质变,我们不能精确预测,但是有一点是完全有把握确定的,这就是科学技术的突破没有跨越性,就像没有伽利略等无数物理学家的铺垫就不可能有牛顿的成就,没有牛顿及以后无数科学家的铺垫就不可能有爱因斯坦的理论一样。

  人类未来的路还很长,在今天这样的科学成就的基础之上,只要在未来数十亿年的人类历史中,有百万分之一甚至千万分之一的时间放开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人类就有可能做出灭绝自己的蠢事。因为,百万分之一意味着累积有数千年时间放开对科学技术的限制,千万分之一也有数百年的时间是开放对科学技术限制的。

  因此,只有时刻重视并做到永久封存那些有可能危及人类生存的已有的和新出现的科学技术成果,始终将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保证在一个安全的较低状态,人类的永续生存才是有保障的。

  三、对待科学技术的辩证态度

  严格地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对待科学技术的整体态度,是谨防科学技术发展到相当高的层级后有可能给人类带来灭绝灾难的不得已的选择,但是,要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不是否定科学技术对人类的正面作用,而是畏惧与它正面作用对应的巨大的负面作用会给人类带来的无可挽回的灭绝后果;严格控制科学技术的开发与研究也不是完全排斥对科学技术的开发、研究与应用,事实上,对科学技术的应用以及合理地开发与研究本身就关系着人类的生存与幸福,只是一切都有合适的度,物极便必反。那么,辩证地认识与对待科学技术,是使其既能够造福人类,又谨防其有可能给人类带来灭绝灾难的前提。

  (一)科学技术是人类与人类文明的基石

  一定程度上说,没有科学技术就没有我们人类自己,我们从动物的灵长类跨入人类的门槛,并最终完成其进化,便是在追逐科学技术的过程中实现的。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我们的祖先最早学会了对火与石器的使用,这种最原始的科学发现与技术创造,极大地激发了他们思考与创造的能力,由此,其智力的进化水平不断获得提高,脑量迅速增大,从而形成了我们人类这一地球生物史上空前智慧的物种。

  最早的人类祖先也和其他动物一样赤身裸体地面对大自然的考验,但在之后,他们学会了将兽皮缝制成简单的衣物,它不仅可以保暖,而且也使人类的祖先开始懂得尊严。除此之外,人类的祖先还学会了将动物的牙齿、果壳等串起来装饰自己,这种原始的发明创造都是他们对美追求的结果,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他们心中对美的向往。

  其实,科学技术本身就是文明的载体,对动物的驯养,对植物的驯化,预示着农业文明的开始;对蒸汽机的使用,对纺织机的发明与改进,预示着工业文明的来临。没有许许多多科学技术的创造发明,就没有人类的文明,也不可能使人类文明不断地得到发展,并走向更高的层级。

  原始的人类就有对音乐与艺术的追求,但那只是本能的简单追求,而后,人类发现并发掘出了各种金属材料与非金属材料,又学会了各种精细的加工技术,且这样的技术不断地得到发挥与提高,于是便有了各种不同声响特色的音乐乐器,且其演奏的乐曲之美妙,足可以撼人心魄。

  与此同时,科学技术的创造与发明,使得各种水粉与油彩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各式表现手法多种多样,千奇百怪。于是,我们的艺术创造才达到举世震惊、万古流芳。

  科学技术的创造与发明还导致了人类生存、生活的各方面都具有与其他所有生物完全不同的特点,从我们的吃、穿、住、行以及生活的全部,可以一目了然地感受到,因有了科学技术的创造,才使得我们有远远高于其他物种的文明特质,从而我们人类不仅可以称之为智慧生物,同时又当之无愧地可以称之为文明生物。

  科学技术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使者,科学技术的发展为文明的迅速传播提供了便捷、准确的手段。我们所拥有的各种交通、通信和传媒手段,都是科学技术的创造成果,正是有这样的成果,才促进了东西方文化的传播与交流,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对文明传播的即时性和准确性更是令人惊叹。

  因此,是科学技术使人类脱离了原始,走出了蛮荒,并走向了文明。没有科学技术就没有我们人类自己和人类文明,没有科学技术我们人类也就不成其为智慧物种和文明物种。

  (二)科学技术是人类生存与幸福的基石

  科学技术对于人类的意义体现在有关人类的方方面面,人类这一种群现今已达近80亿,如此庞大的规模对物资的消耗同样也是十分巨大的,仅从最基本的食物而言,地球上的任何物种其消耗总量也远远不及,哪怕是其十分之一,如果没有科学技术的发展,仅仅只依靠大自然的简单赐予,绝没有可能维持人类的基本生存。反之也可以设想,没有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个食物匮乏的地球,人们忍饥挨饿,还能有什么生活的幸福可言。

  从长远看,科学技术的合理发展还对人类的整体生存有不可替代的正面意义,甚至是决定性的意义。我们知道,不仅科学技术可以灭绝人类,自然的力量也可以灭绝人类,但由于科学技术灭绝人类仅仅只是论百年计算的,自然的力量灭绝人类则是以亿年计算的,所以我们必须严格地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然而,如果没有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这样高的程度,从而对许多有可能导致人类灭绝和巨大毁灭的自然力量已经具备防范的能力,那么,人类因自然力量而导致灭绝或者巨大毁灭便有可能是很近的事,我们必须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严格限制这一结论可能就要重新考虑了。

  人类的整体生存有几个现实的自然力量威胁,如稍大一些的小行星撞击便有可能导致人类的灭绝。但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使得我们的航天技术有能力将人类送上小行星,或者将各种人造装置送上小行星,而核武器的爆发力量或者其他装置的推动力量已经可以使小行星分解或者改变其运行轨道,因此,我们便具备了这一人类整体生存威胁的防范能力,从而使我们可以用全部的力量来应对科学技术本身对人类整体生存的威胁。

  同样的道理,由于我们在基因科学领域的革命性突破,使得只要在这一领域依据现有理论有方向的适当发展,便可以应对人类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有可能出现的基因退化,因而,这一人类的灭绝性因素也因科学技术的发展得到了解除。

  正是如此,在面对自然力量的威胁方面,科学技术将人类的整体生存延续了许多亿年。

  科学技术在保障人类的群体生存与个体生存方面的巨大作用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典型的例子,由于医疗与医药科学技术方面的一系列发展与突破,使人类抗拒疾病的能力大为增强,尤其是抗拒恶性流行病的能力大为增强,以至于从今天的情况可以明确地看到,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一场恶性流行疾病便会导致数百万甚至数千万人死亡的情况,在现代医疗与医药技术面前便再也没有重新出现。

  上述问题不仅涉及人类的生存,同时也是关系人类幸福的问题,因为,能够保障健康的体魄,能够有较长的生命延续,也是保障人们心中幸福情感的必不可少的方面。而今天世界各国,尤其是各个发达国家的人均寿命普遍提高,人们健康状况大幅改善,这一切都是科学技术的功劳。

  那么,要论及科学技术对于人类幸福的价值的实现,其贡献是多方面的。简单而言,因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交通与通信条件的从无到有,并在近代以来获得长足的改善,使人们的出行与沟通既快捷又方便;因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居住与穿着条件的从无到有,并在近代以来同样也获得大幅的改善,从而使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远比之前更为舒适;我们发明了各种乐器,可以演奏出美妙的音乐,又有了电影、电视等各种发明与创造,从而使我们的文化娱乐的享受可以丰富多彩,如此等等。这一切无疑都是科学技术对于人类幸福价值的贡献。

  因此,科学技术不仅奠定了人类生存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类幸福的重要基石,它对人类的贡献与作用不仅极其重要,而且也是独一无二和不可替代的。我们对科学技术进行严格限制的要求并不是否定这一切,而是认为科学技术在发展到今天这样高的层级后已经不应再继续向更高的层级突破,因为更高层级的科学技术的正面作用也许很大,但它的负面作用则有可能灭绝人类。

  同时我们要对一些已经形成了的科学技术成果进行永久封存,把科学技术的整体层级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是要保证全人类的生存处于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以防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的出现而导致人类的灭绝。

  (三)科学合理地限制科学技术

  鉴于科学技术既可以毁灭人类又可以极大地造福人类,而且人类事实上也已经无法摆脱对科学技术的依赖,那么,对科学技术的限制则应用辩证的态度对待,因为,科学合理地限制科学技术同样事关人类的生存与幸福。

  原则地考虑,我们说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要限制其对人类有害的一面,而对其可以服务于人类和造福于人类的一面不仅不能限制,反而要充分地利用。是要限制其难以把握的方面,而对于其确定无疑安全成熟的内容不仅不能限制,反而应大量地让其造福于人类。因此,相对于简单地要求严格地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以下几点是有不同的,必须用科学合理的态度予以对待。

  其一,对现有成熟与安全的科学技术应进行普遍的推广应用。

  当今全球人口已经十分庞大,而且人口增长的趋势还在继续,如果没有科学技术的应用,全人类的生存即刻便存在问题。因此,对于科学技术的应用不仅不能限制,对于现有成熟与安全的科学技术成果反而还应该普遍地进行推广应用,使其在保障人类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所需的物资数量方面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从而使人类能够幸福、长久地生活于这个星球。

  事实上,如果能够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成果普遍地推广至全世界各地,是完全可以满足全人类丰衣足食的要求的。以大国而言,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他们依靠这些科学技术成果建立了十分强大的国家;从小国看,卢森堡、瑞士、新加坡、韩国依靠这些科学技术成果则建立了非常富足的社会。甚至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感受都非常深刻。试想,如果能够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普遍推广到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推广到拉丁美洲与南亚和东南亚,人类的财富将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呢?

  其二,对个别科学技术领域还应加强其研究。

  我们说必须严格地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那是一种整体的要求,但在人类未来的历史中还现实地要面对许多事关其生存与幸福的重大技术难题,这些难题有些甚至是关系人类整体生存与整体幸福的,对于这些技术难题的解决无疑也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在整体上要求必须严格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提下,对于一些明显安全,且又涉及人类重大的生存与重大的幸福问题的科学课题还应安排其作为研究的内容。

  典型的如为了应对大的自然灾害,我们便应该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加以防范。

  例如小行星撞击地球,不仅有可能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一颗足够大的小行星还有可能造成人类的灭绝,对于这样的自然灾害,我们无疑要给予高度关注,并应该为防止这样的撞击进行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

  还如,对于一些极其恶性的传染疾病的防治药物与医疗手段的研究,也应是酌情考虑安排的课题,因为有些恶性传染性疾病对于人类的杀伤力极大,如果任其泛滥,全人类的生存与幸福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

  但是,这样的研究必须慎之又慎,谨防这种研究向外沿渗透,与此同时还必须十分严格地筛选出确定无疑属于对人类具有重大威胁的选项,因为,对人类具有威胁作用的自然力非常多,疾病、地震、火山、洪水、飓风等等,如果不慎重确定那些确具重大毁灭性的外力,便会陷入到将所有外力威胁都当成是重大毁灭性威胁的误判之中,由此必然会导致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行动功亏一篑。

  我们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在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中,人类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不仅有些物质的享受会减少,而且有些旨在解除个体和群体生存危机的科学研究也不能随意启动。例如许多医疗药品就不能随意进行研究,因为这样的研究在获得解除病痛的药物的同时,也有可能会获得毁灭人类的灭绝手段。对这些科学研究进行限制无疑对于解除一些病人的痛苦以及对于他们的生命延续是不利的,但是,在人类的整体生存面前,这一切只属于个体或者群体生存与幸福的价值范畴,人类的整体生存与这相比无疑要重要得多。

  那么,在面对这样的选择时,我们应该坦然地看待每个人的生老病死,将其当成是普通的自然规律。当然,这绝不是要求我们放弃救死扶伤的基本人道,对于伤病人员理所当然地要全力抢救,这一点不仅不能反对,而且还必须强调,但这里鼓励的是在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的范围内的全力救治,反对的则是轻易进行这方面的更深一步的科学研究。

  另外,还有一些领域也是应该考虑少量开放其科学技术研究的,例如不可再生资源的替代性问题,事实上已经关系到人类是否能够长期地生存于地球,那么,在确保其安全的前提下安排一些这类研究课题同样是很有必要的。当然,在安排这类课题时仍然要求慎之又慎,谨防扩大化。

  其三,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严格限制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科学发现与技术创造往往会在有意无意间获得。那么,在未来亿万年的人类历史中,即使再怎么严格地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样也会出现这种无意的成果。对于这些成果的处理态度应该是在进行严格的筛选后,过滤出一些对人类生存确定无误不会产生危险的部分进行利用,加以推广,而对那些没有十足把握的成果则应该严格封存进而达到遗忘,并使科学技术的整体层级处于较低的水平。

  其实,数十亿年中的这些无意的科学技术成果都很有可能将人类送上灭绝之路,因为未来的历史太漫长,人类的智力太发达,即使无意的成果其总量都会十分巨大,也许能够大到足以将人类灭绝,我们只能在严格再严格的限制之中希望这一天来得尽可能的晚一些,最好与宇宙给予人类的时间是同步的。同时我们还祈祷,我们的后代要比我们有智慧得多,他们的智慧足以使他们想出万全齐美的办法来阻止人类的灭绝,但要做到这一点至少也是在极其遥远的未来。

  因此,就整体上而言,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必须是全面的和极其严格的,也必须是持续不间断的,对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则只是在极个别的领域的极慎重选题的行为,而对于科学技术的应用便要求既要做到广泛普遍,但对于所应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又要做到谨慎地进行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