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人类的关键是要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要实现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严格限制只能依靠全人类的统一行动,关于统一全人类的行动历史上的两次最大的努力就是成立国际联盟和成立联合国,但实践证明这样的努力是失败的。那么,为什么两次努力都会失败?这种失败是出于偶然原因还是必然的结果?采取怎样的办法才能够实现统一人类行动这一目标,并最终实现对发展科学技术的严格限制?本节将重点对这些问题展开讨论。
一、国际组织作用的有限性的根源
(一)不能否定国际组织本身的努力
人类历史上属于全球性和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经历了国际联盟时代和联合国时代两个阶段,国际联盟与联合国都诞生于世界大战,是人类对自己的血腥杀戮痛定思痛后的醒悟所致,也是人类对自己骨子内本质的“恶”反思的结果。这样的国际组织都立足于通过协调各国的立场,统一人类的行动,从而达到制止战争、裁减军备、维护和平、消除贫穷、造福世界的目的。但是,在国际组织的实践中,国际联盟没有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联合国没有阻止二战之后数以百次较大的局部战争,也没有制止核弹头的不断增多,环境的不断破坏,以及贫困人口的不断增加。
平心而论,国际组织对这一切并不是熟视无睹,也不是无心去管,事实刚好相反,凡是出现大的有违人类和平宗旨的事件,凡是对人类福祉影响较大的问题,国际组织都会站在人类整体利益的角度积极地协调、斡旋,动用各种有可能动用的手段加以处理。国际组织付出了很多,该做的都做了,能够做的也都做了,只是所做的一切收效甚微。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国际联盟的努力,国际联盟的建立不可谓不深思熟虑,从组织机构的设置,到决策机制的确立,都集中了当时世界上最高的政治智慧。虽然各大国对于国联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但是,对于制止侵略、裁减军备、确保世界和平这一大的方向和目标则是普遍一致的。特别是在国联成立之初,全世界人民以及每一个渴望和平的国家都对其寄予强烈的希望。从国联本身来看也雄心勃勃,在维护世界和平与裁减军备上都力求有所作为。
但是,就在国际联盟成立之后不久,其维护世界和平的宗旨很快就遭遇挑战,1923年意大利侵略希腊科孚岛,国联在制止侵略上毫无作为。
接着,1931年日本发动对中国东北的侵略。这是国联面临的真正严重的挑战,能否制止侵略成为国联是否能够发挥其预期的作用,维护自己世界性国际组织权威的重大问题。但是,国联在经过研究后几次形成的决议对日本都不起制约作用,而形成的最终决议虽然已经向日方作出了许多妥协,日本仍然拒绝接受,并且导致日本退出国联,使国际联盟威信扫地。
两年后,意大利入侵阿比西尼亚,墨索里尼从国联的表现中已经感悟到国联的软弱,因而对国联和国际社会的调停充耳不闻,我行我素,不惜动用化学毒气对付阿比西尼亚守军,在其之后,国际联盟决定的对意大利的极其有限的制裁,也因意大利事实上的侵占成功而宣告结束。
由于国际联盟制服不了强权,没有能力伸张正义,使得法西斯主义者有可乘之机,希特勒公然违背《凡尔赛和约》出兵莱茵非军事区,国联除了指责德国违反《凡尔赛和约》之外,却没有能力作出任何有作用的决定。
国联的软弱使法西斯分子的野心进一步膨胀,从而导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以及德国吞并奥地利、出兵捷克斯洛伐克并将其肢解和灭亡,直至希特勒公然入侵主权国家波兰,终于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
在制止侵略、捍卫和平方面无能为力的国际联盟,在主持国际裁军方面也同样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裁减军备,国联理事会先后成立裁军咨询委员会和混合委员会,在协调各国的利益矛盾方面可谓用心良苦,而且经过4年的艰难协调终于最后形成了《日内瓦议定书》,但是,仅由于主要大国英国政府不予批准,该《议定书》便只得成为一纸空文。
之后国联理事会为了筹备裁军会议,专门成立了裁军会议筹备委员会,该委员会先后召集裁军各方举行多次会议,每次会议都要就军备、军费、裁军的监督等方面展开激烈争论,进展极其缓慢。好不容易经过7年的筹备,第一次国际裁军会议得以在日内瓦召开,但是由于会上矛盾重重,各国的要求差距极大,无法统一。国际裁军会议的最后一次会议也是宣告裁军努力失败的会议,因为主要军事大国日、德已经先后退出裁军会议和国际联盟,国联多年的裁军努力仅因为一二个大国的破坏便毁于一旦,对于这种破坏行为,国联却无可奈何。
相比国际联盟联合国的职能更加全面,包括了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而且通过对国联的总结,联合国的机构更加完善,决策机制更加合理,但是,它终究只是一个国际组织,因此突破不了被国家左右的局面。
应该说在吸取了国联的经验教训后联合国更敢于插手世界事务,更敢于伸张正义,但其处境和尴尬地位却和国联差不多,原因就在于它只是一个国际组织。
联合国成立了60余年,第三次世界大战没有爆发,但是局部战争和冲突从来没有间断过,而且其频繁程度和规模更甚于国联时期的世界。联合国时期的许多局部战争都具有侵略性质,例如华约出兵捷克斯洛伐克,苏联出兵阿富汗,北约轰炸南联盟,美国出兵格林纳达、巴拿马、伊拉克,越南出兵印支,南非出兵安哥拉,以色列侵占阿拉伯领土等等。对于这些战争联合国要么通过决议予以谴责,并敦促撤军,要么拒绝授权。应该说联合国该做的都做了,也确实尽了力。但是,这些国家对联合国的所有决议都是当成耳旁风,对于世界而言这样的决议也仅仅只是起了一些道义上的谴责作用而已,最终都不能够制止侵略。
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作用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冷战时期,另一是冷战之后。冷战期间由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对抗态势,只要一方赞成另一方则必然反对,在联合国很难达成一致。联合国名义下的第一次大规模的国际军事干预是在朝鲜半岛危机中,由于中国的出兵和苏联的暗中支持,联合国军的干预以失败告终。
以后在越南战争中联合国致力于扮演好一个协调者的角色,因为在这种有大国参与的战争中联合国的作用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协调者。但是,这种协调角色却十分难当,对阵双方根本听不进联合国的调解,联合国也只能干瞪着眼无可奈何。越南战争最后演变成一场二战后最大的局部战争,美国在这场战争中甚至动用了化学武器,而越南南北双方所达成的最终协议也在北越政权的南进铁流中化为一纸空文。
冷战后的联合国正在被美国的单边主义边缘化,美国的一超独大使得世界无人能够抗衡。一个非常糟糕的现实情况是,冷战期间的侵略战争一般都可以在联合国通过决议进行谴责,也可以形成要求撤军的决议。但是冷战之后的美国与北约谁都得罪不起,面对北约与美国主导下的侵略战争甚至在联合国连一个谴责性的决议都无法达成。
在如此艰难与尴尬的处境下,联合国还是在尽力维护着世界和平。例如,对于北约对南联盟动武以及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联合国坚持不予授权,事实上这已经是联合国能尽的最大努力了。然而,就在全世界的一片反对声中,不管联合国是否授权,北约照样轰炸了南联盟,美军照样占领了伊拉克。
在裁军方面联合国的作用与国联也是类似。对于核武器的危害性几乎每个人都深有同感,因此,二战后的裁军重点主要围绕裁减核武器进行,联合国一直致力于推动主要军事大国之间的裁军谈判。但是,回头看核裁军结果简直是哭笑不得,从1946年就在联合国的主导下进行核裁军谈判,当时只有美国一家拥有核武器,核武器品种只有原子弹,核弹头也没有几枚,随着核裁军谈判的深入,其形势完全向着裁军努力的反方向在发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越来越多,核武器的品种也越来越多,其数量则大得惊人。
与国联不同之处,联合国还有在经济与社会领域协调各国立场,统一世界行动的职能,在这些领域联合国作出的努力同样非常巨大,然而其作用却同样微乎其微。在联合国的努力下,就人口、环境、森林保护、生物多样性、消除贫困等多方面达成过许多决议、协议、公约、声明和宣言。但是今天的人口增长之快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今天的森林破坏也是历史上最严重的时期;今天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从天上、地下到水中都无处不在;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全球的穷困人口不是在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贫富悬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大。
(二)国家利益与国际组织利益必然冲突
国际组织(本部分所指的国际组织均指国际联盟和联合国这样的全球性的普遍性国际组织)之所以无法统一人类的行动,第一个原因是国家利益与国际组织的利益产生冲突所致。国家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国际组织也代表着一种独特的利益,这两部分利益常常并不一致,因此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便总会发生冲突。
按理而言,国际组织是由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的建立也是由国家领袖发起并推动的结果,而且国际组织的发起组织者都是最具影响力,也最具权威性的大国领袖,因此,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不应有利益的大的分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国家利益与国际组织的利益总是频繁地发生冲撞,并最终导致国际组织根本无法实现自己协调各国立场,统一全人类行动的成立初衷。
对此追根溯源,正是人类本性的视界利益性,决定了国家利益与国际组织利益的不一致。
人类本性的弱点决定了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局部利益占上风;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眼前利益占上风;表面利益与根本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表面利益占上风,这便是人类本性的视界利益性。视界利益性是人类目光短视的结果,是人性“恶”的表现。
人性的这一弱点在国家身上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发生矛盾时国家利益则占上风;当代人的利益与子孙后代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当代人的利益则占上风;部分人的幸福、生存与全人类的幸福与生存发生矛盾时,部分人的幸福、生存则占上风。在这里,国家利益、当代人的利益、部分人的幸福与生存代表着人类的一种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表面利益,而全球利益、子孙后代的利益、全人类的幸福与生存代表着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一般而言,在上述的利益关系中国际组织代表着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国际组织成立的起因、初衷与职责便带有人类利益的全局性、长远性与根本性。
不论是国际联盟还是联合国,都是鉴于世界大战造成的巨大破坏和伤亡,政治精英们为了人类再次免遭此类痛苦,从全人类的根本生存与幸福的利益出发,发起和组建的全球性的普遍性国际组织。正因为这些国际组织是从全人类的根本生存与幸福出发而组建的,所以也就是为全人类而组建的全局性组织,而不是为某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成立的局部机构,而且其代表的利益关系也就必然是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我们已经了解,国际联盟当时的主要宗旨与职责是制止战争和裁减军备,其着眼点无疑是人类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局部利益,是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和表面利益。联合国的宗旨与职责范围相对国际联盟而言要更加广泛,除了维护世界和平和裁减全球军备之外,还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为此,联合国致力于消除贫困、致力于环境保护、致力于打击毒品与国际犯罪等等,这一切无不都是站在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角度处理问题。因此,国际组织所代表的利益关系必然具有人类利益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这一特点是由国际组织本身的宗旨和职责所决定的。
当然,国际组织并不是所做的每一件事从客观上都对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有好处。例如,联合国就不主张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相反还鼓励发展科学技术,这只能说至今为止联合国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科学技术对人类整体生存的巨大威胁,却不能说联合国不关心人类的整体生存。又如,在联合国历史上确实也存在过一些违背人类公理而放纵大国侵略的事,那完全是因为联合国无力阻止这种侵略,又不愿因此而导致国际组织的彻底崩溃,这样的行为是联合国不得已而为之,并非联合国的本意所在。事实上,联合国总是站在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角度,根据自己的理解和认识,一直在不懈地努力。当时的国际联盟也是如此。
与之相反的是,国家则维护的往往只是国家的利益、当代人的利益和部分人的幸福与生存,它们所代表的利益关系,是人类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表面利益。之所以会如此,首先是因为国家本身就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国家必然首要考虑的是本国区域内的治理,它的职责范围主要是在这一区域范围内的,不具有人类的全局性、长远性与根本性的利益优先的要求。相反,国家的职责要求使其必然会首先考虑的是国家范围内的利益,而不可能是全世界的利益。
同时,国家的形成与建立,最初也没有国际组织那样明确的为全人类的根本与长远利益服务的宗旨,国家的最早形成主要是因为人类战争的需要而产生的,人们需要把更多的人联合到一起,形成共同的合力以应对战争。国家的不断发展与扩大一般都是战争作用的结果,由于不断的侵略与扩张,才有了今天的国家规模相比最初的城邦国家要大得多。国家是人类最重要的杀戮之源,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战争大部分都是由国家发起和组织的,那么,战争是对人类整体利益最直接、最粗暴的侵害。因此,国家利益与人类整体的利益从最初就必然是矛盾的。
要进一步研究国家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必然矛盾这一问题,仍然要追溯到国家的视界利益性,而且我们会发现,这种视界利益性导致的国家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的矛盾是不可能调和、不可能消解的。
我们知道,永恒争斗性是人性的固有弱点,在国家社会里,多个国家并存于世界,同时并存的国家之间便不可避免地具有这样的争斗性,这种争斗性表现为国家整体实力的竞争,国民之间生活水平的攀比,国家领袖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的追求等各个方面。国家的争斗不论是因主动地出击还是被动地接受,但总会始终存在。
那么,正是这一切决定了国家必然只能是站在人类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表面利益的立场处理一切问题,因为,在多个国家并存的情况下,便总会有个别国家只立足自身而不顾人类整体的利益处理问题,它们对人类利益的破坏不仅会使其他国家的努力前功尽弃,而且这些国家单方面的行动必然会使自己获得相应的利益,从而最终获得国家实力的增强。当其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后,便会有能力欺压那些将人类整体利益置于重要地位,而忽视了本国局部利益的国家,因此,那些以人类整体利益为重的国家便反倒会吃亏。然而,这种吃亏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亏,当一个弱小国家被强国欺压与侵略时,是以亡国灭种,以及千百万人的生命与鲜血作为代价的。
同理,多个国家并存的情况下,总会有一些国家不顾子孙后代的利益而一味地保证当代人的利益,从而使当代人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而那些将子孙后代的利益置于重要地位的国家,当代人没有获得眼前现实利益时便会起而反对现时政府,统治者的地位便会动摇。由此,统治者失去的将是国家的最高统治权,而且统治者权力的丧失,常常又意味着自己以及家人和追随者的人头落地,其代价之巨大对于这些统治者是可想而知的。
再来看国家对人类整体生存这样的根本利益的态度。我们知道,人类的整体生存问题往往并不是迫切的眼前问题,而是必须通过智慧性思考才能得出的结论,而且这种结论是着眼于未来的。总怕在竞争中落后而被动挨打的国家,以及总怕满足不了当代人短视的要求而使自己地位不保的国家领导人,要让他们去冒本国人民有可能会失去幸福和生存的危险,以及自己个人的统治与生命有可能会失去的危险,去顾及全人类的整体生存的根本大局,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人类的生存是大家的事,是未来的事,国家的利益则是自己的事,是眼前的事。
而与之相对应的国际组织,它之所以会尽力站在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上处理问题,一方面其职责范围便是着眼于人类整体的,且其成立的根本宗旨便具有人类利益的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另一方面国际组织又是唯一的,正如今天全球性的普遍性国际组织只有联合国,那么,正是由于它的唯一性,导致了它对人类整体利益的维护必定是全心全意的。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地看出,人类本性的视界利益性,其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矛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和表面利益与根本利益的矛盾,在有国际组织存在的国家社会中,便自然地演变成了代表着人类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表面利益的国家,与代表着人类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国际组织之间的矛盾。只要有国家与国际组织并存的局面存在,这种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矛盾便会必然存在。
(三)国际组织无力制约国家的行为
国际组织由国家创建与组成,它的权力由国家赋予,但是,国际组织在行使自己权力的时候却常常得不到国家的支持,事实刚好相反,正是国家总是阻碍国际组织行使权力的最大因素。
2004年7月,中国中央电视台采访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在谈到卢旺达大屠杀时加利道出了这样的事实:当了解到卢旺达局势的严重性后,他曾向40多个国家请求出兵,而且多次向美国提出请求,但却没有任何国家同意出兵,结果酿成了卢旺达惨剧(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在不到100天的时间内有近100万人死于非命)。谁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士兵在维和中死亡,谁都不愿意为维和出钱。但联合国没有蓝盔部队,他作为秘书长只能请求各国出钱、出兵、出武器,连运兵的飞机也要请求别人出。
加利认为:联合国秘书长是各大国的秘书,但遇突发事件又应该是将军,但是,大国只喜欢秘书而不喜欢将军。
2004年10月,当时还在任内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几乎说了同样的一段话,他说:联合国在平时要做好各个会员国的秘书,遇紧急情况时则要当好一名将军,但大国只需要听话的秘书,却不喜欢将军。加利与安南的话充分说明了联合国的尴尬,是联合国处境的真实写照。
人民主权思想是当代民主国家普遍认同的政治思想,按这一理论,国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就是说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与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是类似的。但是,国家却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约束人民的行为,人民必须在国家的法律允许范围进行生活、学习与工作,否则,国家必然会利用自己的政权机构加以追究,且这种追究是完全有效的。与此截然不同的是,国际组织的权力也是由国家赋予的,国际组织的章程经过了所有会员国的签署,对每个国家都有法律约束力,然而,国家却可以不按国际组织的游戏规则行事,经常干出违反国际法的事,而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追究。其原因何在呢?
在国家社会中,国家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权力体,国家拥有军队、警察、法院等一系列维护自己政权和独立行使主权的手段,拥有最有效的调动经济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能力。但是,作为国际组织却不具备这样的手段和能力,国际组织只能借国家的力量行使自己的职能,国家愿意给这种力量便可以行使相应的职责,国家不愿意给这样的力量便不能行使其相应的职责,特别是当一个国家的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后,便可以完全摆脱国际组织的约束而我行我素。
大国对国际组织的态度是需要时招之即来,可以作为利用对象,是障碍时则挥之即去,一脚踢开。即使那些实力不太强大的国家也可以利用大国之间的矛盾,依附于某个大国或者某个国家集团而行不义之举。事实证明,通过国际组织所形成的一切公约、条约、协议、决议、呼吁、宣言等等,其作用都极其有限,在大国一致认可时也许还有点用,当与某个大国的利益有冲突,特别是与超级大国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一张废纸。同样,通过国际组织保证的和平也是靠不住的和平,因为,大国能够随意破坏这种和平,轻易就可以使国际组织的保证完全失效。
以冷战时期联合国的决议执行情况为例,当时,美苏两个国家实力相当,由这两个国家主导的北约和华约实力也相当,苏联出兵阿富汗明显是侵略行为,联合国可以通过决议进行谴责,也可以要求立即撤军,但是苏联坚持不撤军联合国就不可能采用武力逼迫其撤军,因为联合国充其量只能借助北约的军队逼迫苏联,如果这样就意味着第三次世界大战打响。同样,联合国也不可能用武力逼迫美国从格林纳达撤军,至于联合国形成的反对美国侵略的有关决议,美国完全可听可不听,因为既然打算侵略,就已经考虑了不顾国际舆论谴责和道义良心的问题。
冷战后的情况更糟糕,美国和北约成为全世界无可匹敌的国家与军事组织,他们的行为联合国根本无法过问,北约轰炸南联盟,美英出兵伊拉克,都没有经过联合国授权,明显地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侵略行为,但是联合国敢怒甚至还不敢言,连一个谴责和要求撤军的议题都提不出来,反而还不得不为其收拾烂摊子。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接受英国广播公司专访时,在主持人反复追问下才吞吞吐吐地表示:伊拉克战争不符合联合国决议,不符合联合国宪章,发动伊拉克战争是非法的。然而就是这样一句实话,却给安南后来惹出了许多麻烦。这一切都充分地说明了国际组织所处的实际地位,也充分说明了国家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在国家社会,国际组织永远只是一个配角,是任国家摆布的玩偶,更是大国实现其利益的工具。
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曾非常感慨地说:“联合国成立至今,全球发生了100多场重大的冲突,造成大约2000万人的死亡。因为安理会投了279次否决票,使联合国在处理许多危机时无能为力。”事实确实如此,联合国的重大决策根本左右不了大国,反而随意操纵联合国,把联合国变成自己意志的服务工具则是大国经常的行为。
行使否决权是大国在孤立状态下实现自己意志的法宝。在冷战初期,由于美国控制着联合国的多数会员国,与之对抗的苏联在处于少数的情况下便频繁地使用否决权,自1946年至1970年苏联共行使否决权104次,使得联合国无法通过重大决议。美国为遏制苏联的行为,曾提出《联合一致共策和平》的决议,希望能绕过苏联在安理会的否决权,在联合国大会行使自己的意志,但遭到苏联和其操纵的东欧国家的坚决反对。
在冷战后期,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联合国,美国再也不能随意操纵联合国多数,因此也开始频繁使用否决权,从1970年至1988年美国共行使否决权87次。1988年之后,随着美苏关系的缓和,特别是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剧变,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形成了一超多强的局面,否决权使用得相对少一些,但是围绕着各自的利益,使用否决权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联合国从来都是各大国斗法的场所,透过这些斗法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联合国常常是正义被强权打败,人类利益被国家利益所掩盖。这样的斗法总在上演,举不胜举。
例如:针对1962年的印巴克什米尔冲突,安理会的仲裁提案一经提出,凡美国支持苏联就反对,使得联合国无法介入。1967年6月5日,以色列对阿拉伯国家发动突袭,6天夺得土地10多万平方公里,阿拉伯军队死伤5万多人,安理会上苏联提出谴责以色列并要求以停火撤军的议案,立即遭到美国的否决。后经美苏协商,虽通过了242号决议,要求以撤出所占领土,但由于美国在以的背后撑腰,以色列便可以拒不执行联合国的决议。
巴以问题是一个多年围绕联合国的棘手问题,打打杀杀许多年,关键还是以色列有美国的撑腰。最典型的是巴勒斯坦建国问题的承认,1988年11月,巴勒斯坦人民宣布巴勒斯坦国成立,但是,11月下旬在美国纽约召开的第43届联合国大会,美国政府却拒绝对巴勒斯坦领袖阿拉法特发放入境签证,这一事件使得舆论哗然,遭到包括美国盟国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反对。为了使阿拉法特能够参会陈述立场,联大以154票赞成,仅美、以2票反对的前所未有的表决结果将联大巴勒斯坦辩论会转到瑞士日内瓦举行。
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以及自己所代表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利益也曾多次行使否决权。1981年第36届联大就联大秘书长人选进行投票,为了让第三世界国家人员当选,在安理会上中国连续使用16次否决权,最后由秘鲁的德奎利亚尔当选为秘书长。
由于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威,使国家事实上的能量高于国际组织,国家能够阻碍国际组织的决定,国际组织却无力左右国家的行动。同时,每个国家有自己各自独立的利益,这种独立利益又是千差万别的,要照顾了这个国家的独立利益就可能会违背那个国家的独立利益,因此,要靠能量低于国家的国际组织统一人类的行动是根本办不到的,顶多只能起到部分协调的作用。这种部分协调作用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国家的态度,各大国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时,其协调效果会好一些,反之便无法协调下去。另外,各大国愿意给国际组织一点面子,国际组织还能够履行其基本的协调功能,如果不给国际组织这个面子,这种协调功能也就失去了。更有甚者,一些大国要威胁不交会费,国际组织便连基本的运转费用都没有,当今大国拖欠联合国会费,联合国有时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便是基本的事实。
我们知道,要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会触及到国家的视界利益,不论是国家实力、企业效益,还是人民生活水平等等,诸多问题都与科学技术有关联,所以,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国家的视界利益无疑是严重的挑战。要领导严格限制科学技术发展这一涉及人类长远、全局与根本的利益,并关系到人类整体生存的伟大行动,必须依靠一个十分坚强有力的全球性的统一机构,根本不能够托付给国际组织,因为软弱的国际组织完全不是国家的对手,国际组织的各种统一人类行动的措施与决定,早晚会被主权独立且权威无上的国家所违反和破坏。
二、只有世界政权才能统一人类的行动
(一)世界政权与大统一社会
要领导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一历时亿万年而前无古人的伟大行动,不仅不能依靠国际组织,而且也自然不能依靠国家。现今世界有约200个国家,正是它们无序的恶性竞争导致了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类时刻都面临在科学带来的毁灭危险之中,极端手段的“三增”规律正是国家社会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只有消除各个国家的各自为政,统一全人类的行动,才能避免国家的无序竞争,才能够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才有可能免遭灭顶之灾。
再让我们综合之前的阐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国际联盟,人们寄希望于这一国际组织能够统驭世界,并协调各国的行动,以避免人类的相互残杀。国际联盟成立之时,甚至有人乐观地估计战争将会成为历史,但是,国际联盟事实上不能协调各国的行动,更没有权威去领导全世界各个国家,国家照样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战争,最后,惨绝人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终于爆发。
二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的伤害更加巨大,使得当时最有权威和影响的政治家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世界必须有一个能够协调和领导全局的机构,但他们还是选择了国际组织,这就是联合国。
在深刻地总结了国际联盟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政治家们设计了一个自认为非常合理、科学的国际组织。相对国际联盟而言联合国的机构确实更加健全,组织更加严密,制度更加科学,功能也更加广泛,但是,联合国成立60余年来,世界因战争死亡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核武库的爆发当量已经达到天文数字,人口问题、环境问题、贫困问题、资源问题等等,一切都是在迅速恶化,而不是在减轻。并且,在没有大国的统一认可下联合国什么都干不成,甚至常常成为大国利用和耍弄的对象。因为国家是国际组织实际上的“老板”,联合国只能看国家的眼色行事。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做到真正统一人类的行动,必须要摆脱过去依靠国际组织的固有思维,尤其是像限制科学技术发展这样的行动,由于它必然会从根本上触犯国家的视界利益,因此,能量实际上超过国际组织的国家早晚都会对其采取强烈的反对行动。而且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关系到人类整体生存的要坚持亿万年的伟大事业,它要求长期、持续、稳定、一贯地坚持,中途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与懈怠,这就对其领导的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么,怎样的机构或者怎样的组织形式才能够完成这一艰巨而又神圣伟大的使命呢?
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来,历史经历了约万年,纵观人类曾经有过的各种组织形式,如村落、部落、国家和国际组织,或者企业、协会、学会以及各种研究与事业单位等等,最具领导与组织力度的便是国家。国家利用军队、警察、司法等各种政权机构统治人民,即使现代民主国家,从理论上国家政权属于人民所有,但是,在国家治理之下,任何人都必须依法行事,只要有人违背了国家的法律,国家都能够利用自己的政权手段对其进行制裁,轻则可以处以罚款和曝光等涉及经济与声誉的惩罚,重则可以进行监禁甚至处死这类剥夺人身自由和生命的极端惩罚。
要细分国家的统治手段是非常多的,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军事手段、宣传舆论手段、法律手段等等多方面。我们所处的国家社会形态之所以经久不衰,具有强盛的生命力,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不久便开始了国家社会的时代,一直到今天人类已经达到高度发达的文明水平,国家政权仍然左右着人类世界,一切都是因为国家这样的社会组织形式其统治人民的手段非常有力,对社会的管理方式非常有效。
然而,国家作为一种有力的统治手段和有效的管理方式,其一切作用的范围只是在国家内部。在国家范围之内,国家的所有统治是有效的,在离开了这个国家之后,就必须服从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并接受另外一个国家政权的统治与管理,那么,另外一个国家的统治同样那么有力,管理同样那么有效,但这一切也都只限于那个国家内部。
由此可见,在国家社会形态下,所有的国家都各自形成了自己高度独立的区域,这个区域就是国家的疆界范围,在各自的疆界范围内每个国家各自为政,有着自己各自不同的独立利益,并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决定着自己的独立行为,其政权的统治极为有力,管理极为有效,任何别的势力都无法真正插入进来。
那么,要强有力地统驭世界,并统一全人类的行动,就必须建立一个与国家政权的统治和管理力度相当的机构,但这个机构治理的区域不是世界上的某一个局部或者某几个局部,而是整个全世界,不妨称这个机构为世界政权。
所谓世界政权,就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权,世界政权的建立便意味着全人类的大统一,全人类每一个人都在这个政权的统治之下,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以及人类所能够涉足的任何区域都包含在世界政权的管辖范围之内(包括外太空,以及人类所涉足的其他星球均包括在这一统辖范围之内)。世界政权有着国家政权的统治与管理权威和力度,但它统辖的范围却是全人类。它将取代国家而成为人类社会的最高权力体,与国家社会完全不同的是,这个最高权力体是唯一的,它既统治着全人类,又真正站在全人类的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角度考量一切。因此,只有世界政权才能够领导像限制科学技术发展这样严重影响许多集团和群体视界利益,而且涉及范围涵盖了全世界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区域的长期、伟大而又艰巨的行动。
世界政权的建立必然以消灭国家作为前提,它将使全世界的治理成为一个整体,人类的社会形态将从国家社会转变为大统一社会。
站在今天我们对政权结构与政治体制的认识角度,在世界政权的相关机构中,世界政府就是大统一社会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它时刻站在全人类的全局视野而非国家的局部视野确立各项政策,采取各种行动,并从全人类的长远与根本利益出发,统一调配资源,统一制订行政规章。
除了世界政府这样统一的行政权力机构之外,大统一社会还有统一的立法机构和统一的司法机构,全球每一个人都在统一的法律约束下进行学习、工作与生活,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这样的世界统一法律,并且受统一的司法机构的监督与追究。
世界政府、世界立法机构和世界司法机构,构成了世界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当然,在世界政府、世界立法机构、世界司法机构之下,世界政权还将细分出许许多多其他的权力部门,例如军队、警察、法院、监察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文化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等等。
(二)大统一社会应具备的基本特点
大统一社会作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具有开创意义的社会形态,它应该具备一些基本的特点,这些特点有些是国家社会也有的,有些是国家社会所不具备的。但是,要保证大统一社会的有效运转,有些特点则要求是必备的,脱离了这些特点,大统一社会则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么,站在今天我们的认识视野,这些必备的基本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强而有力的世界政权
与国家政权管理一个国家类似,世界政权肩负着管理全世界的重任,是大统一社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于整个世界比过去任何时期的任何大国其区域范围都要大得多,人员数量也要多得多,而且区域差异也是任何大国不能比拟的,因此,世界政权面临的各种问题相比任何一个大国都要复杂得多。所以,世界政权的强而有力是保证大统一社会有效运转所必备的。
特别是在大统一社会建立初期,许多管理的内容都是过去从来没有面对过的,稍有软弱与不慎就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因此,坚强有力的政权领导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知道,在世界各地,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自然灾害,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与经济损失;各种犯罪案件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便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同时,各种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社会矛盾也都无时无刻不在考验世界政权的处理能力,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严重的社会与政治后果。这一切都要求世界政权不仅应有类似国家政权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同时又要求比国家政权有更多的遇事反应灵敏度,以及更强的处理问题的力度。
但是,有一点世界政权相比国家政权有轻松得多的地方,这就是国家的消亡,使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消失,世界政权的工作基本上只是面对内务,即处理世界人民日常所涉及的生活、学习、工作与生存问题,而不用考虑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竞争和战争。在国家社会,国防问题从来都是国家政权面对的第一重大要务,而在大统一社会,世界政权面临的防务问题已经变得非常次要,如果说还有对外防务的话,保有的少量军队主要只是预防有可能的外星人攻击,由于外星人的攻击本来就是一种可能性极小的事,因此,这些军队的对外防务就变成了一种研究和观测的任务。事实上,大统一社会军队最主要的任务是保证社会治安和救助自然灾害,但那是属于世界政权的内务工作。
2、可靠完善的法律体系
大统一社会需要更加可靠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证人类世界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有效运转。应该像一个法制化的国家一样,大统一社会不能依靠个人意志治理世界,因为个人意志既不牢靠,也不稳定,从长远考虑又不具备连续性,因而,大统一社会必须依靠法律来治理社会,各种重大事务都要依照法律来执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尤为重要的是大统一社会必须有一部统驭世界的最高法律,这就是世界宪法。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脱离世界宪法的框架,世界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必须远远高于今天的国家宪法,以避免随意更改而导致政策的不稳定和社会的混乱。
在世界宪法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把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作为最根本的法律规定加以明确,不论是何人领导世界政府、不论是何人主导世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修订,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严格限制始终都不能动摇。因为在人类未来的亿万年中,只要有几百年开放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就有可能导致灭绝手段的产生。况且,即使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保不准在自觉与不自觉中会有一些科学的发现和技术的创新,这些自觉与不自觉的科学成果,在亿万年的历史中不断累积,其总量都是巨大的。因此,如果没有严格、有效、稳定而有力的法律加以保障,就很难确保科学技术不会得到发展。而在一切的法律保障中,世界宪法的保障是最为重要的。
3、稳定的政权交接与长期稳定的政策延续
大统一社会立足于亿万年的长远,无疑我们不能肯定亿万年以后的社会是否会完全像我们今天所预言的那样,但是,我们今天确实遇到了一个人类最为重要的问题,即人类有可能因自己狂热地追求科学技术而导致自身的灭绝。
任何问题都不可能比人类的整体毁灭更为可怕,任何问题也不可能比解决人类的整体生存问题更为重要。那么,依靠我们今天的智慧所具备的思考能力,我们只能采取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一措施来防范人类的灭绝,在这一点上,如果稍有松懈,要是真的造成了人类的灭绝或者绝大多数人的毁灭,人类连后悔都来不及。因此,对这一政策的把握必须严之又严,且对于严格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必须要长期如一地执行,不能因任何掌权者的更换而改变。
为了做到这一点,除了有严格的法律作为保障之外,还需要有一整套保障权力更换与顺利交接的制度,既不允许有独裁者的出现,也不能有权力弱化导致管理失控的现象发生。关于这一问题应确立如下基本原则:其一,掌权者的产生方式与权力交接方式应非常民主和科学,不允许有僭越者非法窃取权力;其二,掌权者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权力,不能够有任何特权的存在;其三,掌权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权力时,其力度应强而有效。如果世界政权的法律体系和政治体制能够做到这一点,便能够确保世界政权从产生、交接到权力行使都做到长期、稳定、有效和有序,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长期、稳定、有效地得到执行。
4、根深蒂固的思想理念基础
用今天我们的智慧来认识严格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性,不论用什么样的词来形容都不过分,对于限制科学技术发展其重任的长期性在我们的智慧所能思考的范围内无法用定量的概念来确认,也许是千年万年,也许是亿年十亿年或者是永远。当然,也许有一天我们后代的智慧可以破解这一人类灭绝难题,但是,在这一智慧的结论没有诞生之前,我们只能作永久的打算。
那么,要做到长期保持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仅有从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还是不够保险的,除此之外,还必须从思想理念上使每一个人都深知科学技术发展的巨大危害,使每一个孩子从懂事起就坚定不移地认识到严格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极其必要性和极其重要性。为此,便要求必须建立一个反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思想理念基础,而且对于这一思想理念基础要求夯得越实越好。因为,在坚定的整体思想基础面前,即使有极个别妄图越轨者其图谋也不可能得逞。
要形成这样的思想理念基础,必须从宣传、社会舆论和社会整体的伦理道德观的建立等各个方面入手,长期如一地进行努力。每一任世界政权的领导者更是要肩负起宣扬这一思想的神圣职责,只有每一代人都如此努力,才会使整个人类社会对于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必要性的认识,就像相信人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一样顺理成章,理所当然。只有达到这样的思想理念状态,再加上完备的法律与制度保障,人类社会长期永久地严格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才能做到万无一失,人类亿万年的生生不息才能够确保。
(三)大统一社会并非刻意追求的理想社会
1、大统一社会是被迫的选择
在历史上,许多思想家都设想过建立一种理想的社会,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理想社会描述为财产公有、妇女解放、重视教育、提倡公妻。莫尔在他的《乌托邦》一书中,也将理想社会描述为财产公有,但莫尔提倡的共产主义与柏拉图的共产主义是有区别的,柏拉图提倡在高贵等级中实行财产公有,莫尔则主张全社会实行财产公有;莫尔同样主张妇女解放,但认为应该实行一夫一妻,并提倡任何人都必须劳动,自食其力。
中国儒家思想提出的理想社会是大同社会,所谓大同社会也主张财产公有,同时还主张任人唯贤,并认为大同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应该和睦、诚实、守信。在对理想社会的设想中,将其描述为公有制的著名思想家还有许多,例如亚里士多德、康帕内拉、马克思等等。
奥古斯丁在他的《上帝之城》中阐述,理想的国家首先应该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这是从另一种角度描述理想社会。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在少数,中世纪的一大批经院哲学家都是这样主张的。
近代思想家更多地是从政治理论入手,希望通过改变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体制,实现建立理想国家的愿望。例如霍布斯、卢梭等一批启蒙主义思想家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认为国家的主权在人民。为了在大国实现人民民主,使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力,潘恩与密尔提出了代议制政府的设想。为了防止独裁,洛克与孟德斯鸠等思想家提出了将国家的权力进行分解,以权力制衡权力等等。
上述所有的设想都是思想家们主张为了“正义”、为了“善”、或者为了人民的“幸福”和“权力”等因素,而认为人类社会便应该是设计成他们所提出的那样的,并将其称之为理想社会。所谓理想社会,就是思想家们认定的最好的社会,设计这种社会的目的和初衷,是思想家们认为这样的社会最符合他们所确定的政治理念和政治标准,也许这种社会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式的幻想,但从理论上却符合了某种政治原则。
关于世界的统一问题思想家也曾提出过这样的设想,2300年前,斯多噶学派的创立者芝诺便提出了“世界国家”的概念,他认为,人的理性是统一的、普遍的,因此人都是世界的公民,都是在顺着共同的本性而生活,不应有种族、地位、区域的差别,世界上只有一种公民,即世界公民;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即世界国家。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谈到过世界统一的问题,他们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将消亡,而国家消亡的前提是阶级已经不存在。因此,实现国家的消亡、世界的统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提出过世界统一的思想家在历史上还有很多,如康德的“世界公民”思想,康有为的“大同世界”思想都包含有世界统一的主张。但是,不论是芝诺、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是康德和康有为,他们对世界统一问题的设想,都是站在理想社会的角度提出的。
但是,我们对大统一社会的提出其目的和动机完全不同,这里的初衷并不是想去建立一个怎样的理想社会,之所以最终选择大统一社会,仅仅只是因为如果不作出这样的选择,人类就有灭绝的危险,为了人类的整体生存,我们只能实现全人类的大统一,建立世界政权。因为只有世界政权才能够真正统一人类的行动,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避免科学技术将全人类灭绝。也就是说,大统一社会仅仅只是我们被迫的选择。
虽然如此,人类追求理想社会的信念总是永恒存在的,我们建立世界政权,实现人类的大统一,不仅不能排除将大统一社会建设成尽可能符合人们希望的理想社会,而且还应该尽其可能向这个方向努力,并就这种理想社会提出各种美好的设想,努力去实现它。但是,不论我们对未来社会有多少愿望都不能够脱离世界政权这一前提,如果脱离了这一前提,便意味着统一人类行动、推动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事业无法实现,人类终将迅速走向灭绝。
人类社会所涉及的要素非常多,我们提出大统一社会的设想,只是对未来世界政权下的人类社会形态的总体概括,事实上,大统一的人类社会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等许多方面,对这些诸多的要素进行不同的设计与组合,直接影响着人类价值的实现,我们不仅不能回避对理想社会的追求,相反,更应该认真围绕人类整体的利益,去设计和实施一个尽可能好的社会。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站在人类利益的角度、对全人类负责任的态度。
2、大统一社会建立的原则:最大价值原则
大统一社会是从人类的整体生存出发而设计的人类社会形态,这一社会形态要延续亿万年,直到人类能够找到新的破解自己整体生存危机的办法,否则,大统一社会将一直延续下去。
那么,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大统一社会呢?进行怎样的设计才能够既可以保证人类社会的有效运转,又能够符合人类的利益与理想呢?
虽然许多思想家对自己心中的理想社会进行过具体描述,但是,这里却反对对大统一社会未来的具体细节进行框定,因为人类社会的未来实在太漫长,在漫长的未来岁月中,现实情况一定会出现许许多多的变化,甚至人类自身也在进化之中,未来的人类与今天的人类一定会有一些区别。如果我们企图就大统一社会的所有制形式、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组织形式、伦理价值体系、物质分配方式等等问题进行具体设计是非常不明智的。
在本书的后面章节中也会就大统一社会的部分问题进行研究与设计,但所有的研究与设计都是基于今天人类社会的现实情况而展开的,而且只是一些大致的描述与设想。这些描述与设想并不是硬性的规定性内容,而是对并不太遥远的未来的一个大致展望,当更长远的未来的情况与今天的情况相比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之后,这样的展望就无疑要进行相应的更改。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确定大统一社会建立的原则,这就是最大价值原则。这一原则可以指导对大统一社会在未来许多年中各要素的设计,即:大统一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设计与安排,都应该符合最大价值原则。
最大价值原则在一卷中有详细阐述,简述这一原则:在人类的各项价值中,生存价值排位第一,幸福价值排位第二,其他价值排位之后。那么,衡量一切社会制度的标准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应该使最大可能多数的人获得最大可能多的价值实现,即应使人类的价值实现达到最大化。
那么,根据这一原则,大统一社会各要素的确立应该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围绕尽可能多地实现人类的价值而考量。从根本上可言,人类理应追求自己价值实现的最大化是永远不应该改变的真理,因为我们就是人类这一物种,以我们自己这一物种为中心处理一切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之所以提出大统一社会的设想,也是根据最大价值原则确定的。最大价值原则告诉我们,人类的整体生存是高于一切的价值,建立大统一社会就是为了避免人类的整体生存受到威胁,因为只有建立大统一社会,并实施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才能够化解人类的整体生存危机。
然而,人类的价值远不仅仅只有整体生存问题,除此之外,还有群体生存问题、个体生存问题、整体幸福问题、群体幸福问题和个体幸福问题等等多项价值。而人类社会的建立,则理应保证最大可能多数的人获得最大可能多的价值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