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统一——拯救人类的惟一选择


  卷一对人类的灭绝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那么,通过对人类自我灭绝的分析,已经有明确的结论,即:只要不停止对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人类的自我灭绝是必然的,而且时间不会很远。很保守地估计,灭绝手段的出现应是在200年之内的事,而灭绝力量的爆发则会在之后不久,充其量人类生存的终结不可能超过500年,更多的可能是在这之前很久人类就会遭受灭顶之灾。这使我们对自己的命运感到非常悲观。但是,我们甘愿很快灭绝吗?

  如果不考虑人类的自我灭绝,宇宙给予我们的生存时间至少应该有50亿年,这是以太阳演变为红巨星后人类再不可能在地球上生存进行考量的。而太阳在演变为红巨星之前,地球不论怎样变化,也许会造成人类几次甚至几十次大规模的毁灭,但还是能够生存下来。要是在50亿年以后我们还没有移居太阳系之外的能力,那时候将是人类的终结,如果有这样的能力,人类还能够在别的星系继续生存。然而,那是一个十分遥远的未来,今天的我们要是打算应对那么遥远的威胁完全没有这种必要。

  人类真正的生存危机是“自杀”并非“他杀”,面对500年之内人类就将灭绝这一严峻的现实,人类的出路到底在何方?

第一节 怎么办?

  一、灭绝观的改变

  人类文明一直伴随着战争,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显示,人类所有的历史都与战争和杀戮有联系,人类最有影响的传说也都是与战争有关联的,因战争死亡的人数不计其数。但是,人类对于自身生存的危机感一直都是针对自然的力量或者超自然的力量,人类各种生存危机的意识从来只是盯着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火山和小行星撞击的自然力量;以及担心上帝和真主的末日审判,那是一种迷信的超自然力。人类对于自我的灭绝从来不在认真考虑之列,包括对战争的认识也是如此,虽然战争曾经造成了无数的人员死亡,曾经带来无数妻儿母女的悲伤,但是,大家一致认为战争可以导致大规模的伤亡,会带来极度的痛苦,但是不可能导致人类的整体毁灭。人类一直都不相信也不承认自身的力量可以灭绝自己。

  可是,人们的认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上发生了历史性的改变。1945年原子弹爆炸升起的巨大蘑菇云,以及广岛和长崎顷刻间的毁灭,使人们突然认识到,利用人类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可以调动的力量之巨大远远超过了人类过去的自我认识,这种力量的毁灭性使人类过去为之敬畏和恐惧的许多自然力和超自然力相比之下已经显得并不重要。冥冥之中人类似乎正在一步步走向灭绝,这种灭绝的力量并不是自然力和超自然力,相反,正是人类自身在将自己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让我们再来反思一下,人类何以会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我们知道,人类社会今天的社会形态是国家社会,这一社会形态已经伴随人类达6000多年,国家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国家的利益总是高于人类的利益,这是由国家的独立性和主权神圣性所决定的。国家利益的核心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国家生存;第二是国家地位。

  从国家生存考虑,对内要保证国家内部政局的稳定,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外则要抵御外来的侵略,保证国家领土与主权的完整。从国家地位考虑,每个国家都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始终谋求尽可能多地取得世界的尊重,尽可能多地谋求国土的扩张和资源的增加,并为此不惜发动各种战争。

  要实现国家利益的手段集中地体现在两点上,其一是必须不断地谋求经济发展;其二是不断地提高军事实力。

  人类在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经历了两个阶段,一个是农业文明阶段,一个是工业文明阶段。在农业文明阶段,人类的一切行为更多的是受制于自然,少量地对自然的改造只是一种辅助的生存行为,经济发展的方式是鼓励多开垦、多耕作,或者多放牧、多捕鱼,还有少量的手工业与商业。总之,简单的勤奋加上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工具的少量改进是这一阶段经济发展和争取人民生活富裕的主要手段。

  工业文明阶段的到来不过200多年的历史,起因是蒸汽机的创造性应用对生产力水平带来的极大提高,使人类在思想上产生了一次革命性的醒悟,人们发现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远胜于手工劳作产生的效率,向科学技术要效益比仅仅依靠手工勤奋其意义要大得多。而且,科学技术还给人类带来了许多可供享受的全新的产品,汽车、飞机、电视、电话等等一系列的产品,在农业文明时期是闻所未闻根本不可想像的。为了自己的享受,人们贪婪地追求这一切。

  在农业文明阶段国家军事实力的提高主要依靠军队数量的增加,以及战士格斗水平的提高和指挥官战术的适当运用。在进入工业文明阶段后,人们发现武器的科技革新能够极大地提高军队的战斗能力,这种战斗能力的提高胜过军队数量的十倍、百倍、千倍。

  正是科学技术在经济与军事两个领域同时展示出的巨大能量,使统治者们看到了国家的利益必须而且只能依靠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这是国家得以生存以及国家能够在国际上确立自己地位的关键所在。

  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作用,如环境的问题、资源的问题、贫富差距的问题等等,其中最大的问题则是出现了一个在农业文明时期连想都不可能想到的危机。这是由毁灭手段的出现带来的,假如说原子弹的爆炸给盟军带来过短暂的喜悦的话,那么它给人类带来的则是一场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人类开始反思自己生存的问题,反思科学技术的发展会带来多少福与祸的问题。

  然而,就像一双无法脱下的“红舞鞋”,原子弹爆炸以来,人类不仅没有从可怕的蘑菇云的恐怖中收敛一些科学技术发展的热情,以及对武器研制的着魔,反而变本加厉,像一个拧足了发条的时钟,一刻都不停止其运转。60余年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步伐越来越快,而军备的竞赛则使得世界核武库和生物武器库中蕴含的毁灭能量已经达到天文级的水平,而一系列科学技术的成果有可能产生的毁灭手段早已不只是停留在核武器一个品种上,从基因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有可能给人类带来的毁灭中,隐隐约约可以感觉到世界末日的临近,理性的人们在思考和质问自己,为什么要这样?!

  人类本性的固有弱点导致自己始终摆脱不了行为上的非理性与短视,当了解到科学技术可以提高国家实力后,国家的统治者们便不遗余力地采取各种手段鼓励和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并将最先进的科技成果首先用于军事。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使得企业乐此不疲地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科学研究,成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的主力军与生力军。又因为企业是国家经济与实力的实现者,对于企业的发展国家不仅乐见其成,而且坚决支持,这便形成了国家与企业的相互推动,相互促进,从而产生了推进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的双重加强效应。

  当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后,特别是许多问题是危及到人类生存的因素时,不能否定政治家们心中不是不明了的,但在激烈竞争的国家社会中,每个国家仅仅作为一个单元,不可能停止其科学发展的步伐。道理很简单,我不发展其他国家就会发展,我落后了国家必然会出现政局的不稳定以及国际地位的降低,最后必然导致改朝换代,或者主权丧失、国家灭亡、人民惨遭杀戮。这是任何一个统治者和任何一个国民都不可能接受的。

  由于不发展科学技术就必然动摇国家的根基,于是,在许多理性者的忧虑下,人类仿佛被绑在了一架永不停歇的战车上,迫不得已地朝着一条不归之路向前、向前、向前。

  原子弹在广岛和长崎的爆炸造成数十万人的伤亡,为之震撼的是全世界,同时也包括被称为原子弹之父的爱因斯坦,在之后的岁月中这位科学家到处奔走呼吁,直到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与哲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罗素共同发表了著名的《爱因斯坦—罗素宣言》,在宣言中他们大声疾呼:“我们将结束人类的生存呢,还是人类将结束战争?

  爱因斯坦和罗素抱着对人类命运的忧虑呼吁人类必须停止战争,因为在他们看来人类拥有了像原子弹如此威力巨大的武器,如果不停止战争,人类的生存必将受到威胁。

  他们超越了前人,因为他们已经认识到人类如果不理智地停止自己的一些行为,灭绝人类的将会是人类自己,这是对人类灭绝观的超越。但是,这两位值得尊敬的学者,将人类终止自己生存的根源仅仅归结到了“战争”身上。原因在于当时他们能够看到的对人类有可能造成灭绝的手段只有核武器,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制造这样的武器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是可以靠个人的力量或普通集团和组织的力量能够制造的,必须依靠国家的力量,而且是具备非常强大实力的大国的力量才能制造出这种武器,因为在《爱因斯坦—罗素宣言》发表之时,只有美国、苏联和英国拥有核武器。因此,在他们看来,使用这种武器的只会是国家,而且肯定只会是在战争状态下才可能使用这种具有危及人类生存的能力的武器。

    50年过去了,也许正是出于对人类生存危险的恐惧,第三次世界大战没有爆发,核武器没有再一次用于战争。可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却把人类带入更加无法控制的灭绝恐怖之中,通过基因技术改造的生物毒素可能造成的人类毁灭甚至连核武器都无法比拟;一个十几岁的电脑天才可以侵入美国国防部的数据库或者制造出足以造成百万台电脑瘫痪的电脑病毒;科学家们还在研究纳米机器人,如果这种机器人研制成功,它的无限复制极有可能具备灭绝全人类的力量;“克隆”技术再进一步发展,便能够对人类自己进行复制……

  总之,许多技术的更进一步的延展性研究与发展,所创造的成果都将有可能产生出灭绝人类的手段,至少是对人类具有极大毁灭性的手段。而且,对这些手段的制造和操作将能够只用极少的人,甚至某一个人单独就可以做到,完全不需要像美国当年研制原子弹那样去动员数十万的人力,投入数十亿美元的资金。

  这就意味着,人类整体生存的决定权正在由几个大国开始向为数众多的人类个体身上转移。而人类的“恶”的本性使得人类的道德观不可能永远有效地约束每个人的行为,极其理想的考量,严格的法律和道德体系充其量只可能对社会整体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但却不可能保证每一个人都会严格遵守这样的法律和道德。也就是说,不论多么好的社会制度和多么完善的法律道德体系,不可能使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行为都不会越轨去干出灭绝人性的坏事,因此,当那些丧尽天良者拥有毁灭手段的时候这种毁灭就必然发生,当他们拥有灭绝手段时人类的灭绝也就必然会到来。而他们拥有的所有的这些极端手段都是科学技术的产物。

  如果说原子弹的爆炸告诉人们,人类不对自己的某些行为加以控制必将会造成人类的灭绝的话,这种绝灭的途径就是战争,这是人类对自身灭绝认识的飞跃,这是200多年的工业文明对人类的重要提示,同时,这也是人类自有对世界的认识以来的重要观念革命。但是,在原子弹爆炸仅仅60余年后的今天,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我们带来的震撼更进一步在影响着我们的认识,它使我们了解到不仅战争可以导致人类的灭绝,犯罪也可以导致人类的灭绝,甚至科学家在实验中的不慎以及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都有可能导致人类的灭绝。

  事实上,战争导致的灭绝危险远不如犯罪、科学实验与科技产品使用中的无意灾难。战争是集团行为,其目的是杀伤敌人而保存自己,战争双方可以作出毁灭对方的事,但不会将自己与对方同时毁灭,因此,在使用杀戮手段时必然会留有余地。而许多心理变态者的犯罪动机本身就是毁灭人类,他们所希望使用的杀戮手段是那些杀伤规模越大越好、杀戮方式越残忍越好、震撼力越强越好的极端手段。因此,只要他们能够获得任何极端手段都会毫不犹豫地敢于使用,包括灭绝手段。

  同时,科学实验与科技产品使用中的无意灾难是一种决不可忽视的危机,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未来,科学的循环突破(科学的循环突破作为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在卷一中有专门讨论)已经发展到一个很高的层级,实验室的手段变得极为先进,科学家从事的研究课题更具有挑战性,在调动一种自然力量的同时,也许另一种更具威力的自然力量在无意中也被调动了出来,正如许多最重要的科学技术成果都是在实验室无意中发现的一样。同样,各种科技产品也将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加难以判断,如果使用不当其爆发出的毁灭力也必然会变得更加巨大。而当这些无意调出的自然力量具有灭绝人类的威力之时,人类的路也就走到了尽头。

  由此可见,对人类整体生存具有威胁的自身因素,正从单一的战争,发展到了战争、犯罪、实验不慎与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四大因素,而且犯罪、实验不慎与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比战争更加可怕。当四股力量共同将人类推向灭绝之路的时候,人类的命运是何等的危险,只要稍冷静地加以考量,便会为之胆寒。

  更深入地思考,其实人类的自我灭绝并不能再简单地归于战争或者犯罪、实验不慎与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等等,所有这些最多只能说是灭绝的途径,这些途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就是科学技术,只有科学技术才是决定人类整体生存的根本性力量。

  科学技术的无限制发展,必然带来一系列的负面问题,这些问题有些会一般性影响人类的生存,如过多地使用手机,电磁波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在战争中飞机、军舰、大炮、导弹会大大提高杀伤规模等等。有些会比较严重地危及人类的生存,如氟利昂的使用导致臭氧层破坏;过多的二氧化碳的排放导致温室效应;二氧化硫的排放导致酸雨;DDT农药以及核废料和其他工业排放会导致环境的污染等等。还有一些会严重地危及人类的生存,如核武器、基因毒素等等。然而,最严重危及人类生存的是在不远的将来必然会出现的灭绝手段,这一手段的出现和扩散是人类整体的灾难,而它们的使用则是对人类的整体毁灭。毋庸置疑,所有的一切的直接根源都在于科学技术。

  在卷一中已经做过这样的讨论:科学技术创造出了毁灭手段,而且还必将创造出更多的毁灭手段,这些毁灭手段也必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掌握。同时,灭绝人类的手段也必然会出现,时间不会很长,并且也必然会越来越多,而且所有这些手段都将会被人使用,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无比严峻的问题,那就是,要科学技术给我们带来的财富和享受,还是要人类的生存?!要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还是让国家随着人类的整体毁灭一同去见“上帝”?!

  卷一中通过一系列严密的论证得出了如下结论:只要不停止对科学技术无节制的追求,人类的灭绝会在500年之内发生,这是人类的自我灭绝,而自然的力量要灭绝人类则是50亿年以后的事。那么,比照自然给予我们的50亿年的生存时间,可以作一个如下比喻:如果将一个人的一生按长寿100年计算,再将人类的历史比作一个人的一生,从现在算起,50亿年后太阳变为红巨星,地球被一片火海淹没,那是人类100岁的死亡时刻,那么,如果四五百年后人类将自我灭绝,便相当于才来到这个世界四五分钟就夭折了,四五分钟对于刚脱胎于母腹的孩子还没有对世界产生任何感觉,只是一个未睁开眼睛的婴儿。

  由此,可以作一个很直观的权衡,我们是要在未来快乐享受并伴随无休止地争斗四五分钟后死去,还是甘愿平淡地生活长寿百年?!

  况且,科学技术给人类整体带来的并不只是快乐享受,同时还有痛苦,而清静平淡并非不幸福,往往代表着人生的真谛(关于这个问题将在以后章节中讨论)。因此,假如世间万物有生有灭,作为智慧的人类也逃不过这一规律的话,我们宁愿选择宇宙对我们的安排,也不能在无休止地对科学技术的开发中迅速地走向灭绝。

  二、关于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

  多数情况,人类研究开发某项科学技术的初衷是为了造福自己,但与此同时,科学技术又会产生许多的负面作用,其中最大的负面作用就是会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杀戮手段,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像飞机的发明只是人类希望像鸟类飞上蓝天,但是,国家却迅速将其用做军事武器大规模地投入战争,恐怖分子则劫持民用飞机撞击大楼,或者在飞机上放置炸弹使其坠毁,从而造成大量无辜者的死伤。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只是科学家希望按人类的意志改变动植物的基因结构,使农作物产量更高一些,使人类在抵御疾病方面能有特效的办法,但是国家则很快将这一技术用于生物战剂的改造,生产出了基因毒素,而且为犯罪者利用这一技术危害人类提供了巨大的想像空间。

  然而,即使国家从来都是把科学技术优先用于战争,并且有些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本身就是专门为了军事用途,但未来灭绝手段的出现绝大多数都不可能是人类故意所为,因为灭绝手段的采用意味着包括研制者本人也一同被毁灭,除非心理变态的科学家和个别邪教组织,其他人不会做这种蠢事。因此,灭绝手段的出现,绝大多数情况应该是在科学技术不断累积之后,无意间不知不觉产生的。也就是说,无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累积,终会有一根最后的“稻草”将强壮的“骆驼”压倒。

  要避免骆驼倒下就要避免往骆驼背上加稻草,科学技术若是还处在数千年前的原始水平阶段,人们再怎么发展科学技术也不可能导致人类的灭绝,只有当其发展至相当高的层级后,科学技术才有可能具备灭绝人类的巨大威力,而且这种威力不仅在有人故意使用时会爆发出来,在无意的不慎中同样也会爆发出来。因此,要避免人类的灭绝,就要严格限制继续发展科学技术,使科学技术的水平永远达不到灭绝人类那样的高度,这是拯救人类的唯一办法。

  那么,概括而言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对自然科学理论的研究其限制力度应该最大,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保证这一理论的安全性,便要绝对封杀这一理论的研究。因为一种科学理论的突破,必然导致一系列相关的科学技术以及分支学科理论的突破,由此产生的巨大科学威力往往是人们始料不及、防不胜防的。正如没有质能理论就不可能有核武器,没有生物基因理论就不可能产生基因毒素一样。因此,为防患未然,对科学理论的研究应该采取最严格的限制措施,慎之又慎。

  第二,对现有科学理论在技术上的进一步应用要进行严格控制,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尽可能不再进行深入研究,以便防微杜渐。因为一项技术在突破之后,紧接着就会为更进一步的技术突破提供依据和前瞻空间。

  以计算机的发展为例,最早的电子计算机是采用电子管的,虽然要一间很大的房子才能装下,且运算能力很低,但却比人工运算快出许多。晶体管发明后,最初被用于替代电子管时一块芯片只是一个晶体管,人们认为这样的替代作用已经足够大了。而晶体管技术发展到今天,一块芯片上可以刻出数百万个晶体管,其作用和应用范围远比以前要大得多,它所能够带来的负面作用同样也要大得多。再进一步展望,如果智能技术获得突破,加上纳米技术有重大突破,并将其与晶体管技术结合起来,就可以生产出小于毫米、微米以至更小的智能计算机。如果量子计算机技术再获得突破,采用量子运算的微型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完全可以超过今天最大的电子计算机,要是将这种计算机用于智能机器人,就有可能生产出能够自我复制的微型超智能机器人,这样的机器人对人类的整体就能产生毁灭性的威胁。

  第三,对于新技术的开发,在把握不准是否有害时,应以假设有害处理。因为人类的生存高于人类的幸福,保证人类的生存远比为了人类某一方面的享受重要得多,在一种技术有可能带来财富也有可能带来危害时,应该毫不吝惜地放弃这一技术的研究开发。

  反思克隆技术的研究,当时人们已经判断出这一技术的突破将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问题,以及难以想像的犯罪利用,但考虑其在医疗技术方面的应用前景,还是坚持了这项研究。那么,未来在权衡这样的科学研究时,其态度应该是宁愿个别病人少活几年,也不能让人类整体受到危及。同样,转基因技术人们也非常清楚其有可能会被用于毁灭性犯罪,那么在未来安排这样的研究时,最初就必须对其坚决制止,宁愿不享受这一技术带来的成果,也不能冒着毁灭和灭绝的风险去开发这一技术。

  第四,对于已研究出的产品必然严格论证,慎重投放市场,以免因一时不慎导致贻害无穷。

  如氟利昂的使用导致了臭氧层破坏,要弥补这一生态损失,补救的投入要大于其收益的许多倍;又如,DDT作为农药使用导致了生态破坏,以及生物多样性丧失。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初使用新产品的不慎所致。对于那些没有十分把握保证其安全性的产品,宁愿推迟使用,或者不使用,也不能盲目投放市场。

  第五,当局部利益与人类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以人类的整体利益为最高利益,神圣不可动摇。

  有些工业化国家为处理本国的核废料和其他有害工业垃圾,将其转移到一些贫穷国家,但是在贫穷国家产生的一系列危害同样属于全球性危害的一部分。与之对应的是,一些贫穷国家为了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过度使用土地,导致土地荒漠化;还有些国家滥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生态平衡被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从人类的整体利益考虑,这样的行为都必须坚决制止,至于那些贫困地区人民的基本生活则应由国际社会统筹保障。

  第六条,要充分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个渐进持久的过程,毁灭手段与灭绝手段的出现很可能是在科学研究与技术进步的有意无意之中产生的,正如历史上许多的科学技术成果都是极其偶然的发现,但是,偶然之中隐含着必然,科学技术的循环突破过程正是无数研究成果累积后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虽然科学技术何时发生这种质变,或以何种方式实现这样的质变,我们不能精确预测,但是有一点是完全有把握确定的,这就是科学技术的突破没有跨越性,就像没有伽利略等无数物理学家的铺垫就不可能有牛顿的成就,没有牛顿及以后无数科学家的铺垫就不可能有爱因斯坦的理论一样。因此,要防止更具毁灭力的科学成果的出现,就必须从眼前的一点一滴控制入手。

  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要求亿万年始终如一地坚持。在今天这样的科学成就的基础之上,只要在未来数十亿年的人类历史中,有百万分之一甚至千万分之一的时间放开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人类就有可能做出灭绝自己的蠢事。因为,百万分之一意味着累积有数千年时间放开对科学技术的限制,千万分之一也有数百年的时间是开放对科学技术限制的。

  让我们静心理智地思考,从200多年前在那么低的科学技术基础之上发展到今天,人类创造的巨大科技成就,以及这些成就包含的巨大科技力量,就连我们自己都已经感到足够的畏惧。那么再在今天的基础之上,如果科学技术继续累积发展数百年或者数千年的话,完全可以肯定,人类必然会自取灭亡。

  三、统一人类的行动

  当明确了要拯救人类,使人类免遭灭绝的命运,就要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后,这里就让我们来研究要实现这一目标应该选择的途径。

  在卷一中已有讨论,像今天这样的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实现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的,原因是今天的国家社会是多个国家并存,各国有着完全独立的主权,同时国家又有着最高的权威,是国家社会的最高权力体,任何别的力量左右不了国家的行为,因而国家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由于人类的永恒争斗性,主权独立的各国之间必定是处于竞争的状态,再加之这种竞争的极其残酷性(常以战争的方式作为最后解决手段),任何失败者都意味着被杀戮、被掠夺,这就导致每个国家都不会放弃采用各种手段也要赢得竞争的胜利。

  又由于国家要赢得这种竞争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领先便意味着国家的强大,便意味着在国家之间的竞争中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只要是国家处于今天这种分治的状态,就不可能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

  这一道理用另外一种方式还可以这样阐述:

  由于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涉及的方面非常多,任务既艰巨又长远,要实现这一计划必须得依靠人类世界的最高权力体全力以赴的努力,普通的力量则无法肩负起如此重任。

  最高权力体要作出这种努力,首先需要有此方面的强烈动机,而要使最高权力体产生这种努力的强烈动机,仅有人类的整体生存受到威胁这样的危机感是不够的,除此之外,还必须使最高权力体在决心限制科学技术发展时,不会担心虽然其他人的生存有了保障,但却因此导致了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胁,或者掌握着最高权力体的最高权力的统治者的地位受到威胁;也不能有这样的担心,虽然自己作出了这方面的努力,却不能排除其他最高权力体也有可能会破坏这样的规则而使自己功亏一篑,甚至破坏这样的规则者反而可以获得大的利益。

  那么,要满足这些要求,就不能使最高权力体之间处于分治的状态,因为只要是处于分治的状态,最高权力体的各自为政便必然产生竞争与对抗,在这种竞争与对抗状况下一切努力都将化为乌有。

  于是,便理所当然地有了这样的结论:既然处于分治状态的最高权力体不可能实现限制科学技术发展这一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只能考虑采取合适的办法,实现全球统一一致的行动。

  所谓实现全球统一一致的行动,也就是指要统一全人类的行动,它要求必须使全世界目标一致、坚定不移地为实现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而共同努力,不允许有任何局部的异动。同时,对科学技术发展进行限制的行动必须是长期的和始终如一的,要求亿万年永不突破这道防线,就像之前所说的,在未来的岁月中,哪怕只有百万分之一或者千万分之一的时间开禁这道防线,人类就无异于是自杀。

  针对人类社会处于国家社会形态阶段,让我们再来进一步讨论统一行动的问题。

  由于在国家社会中国家是人类社会的最高权力体,要求全世界、全人类的统一行动,就是要求各个国家的统一行动,每个国家都必须始终如一地遵循这一原则,不允许任何国家有任何的偏差。只要有一个国家越轨,它所造成的影响便是多方面的,这种影响绝不仅仅在于它会直接产生许多科学技术成果,更重要的是它必然会导致连锁反应,使各个国家纷纷打开禁锢,最后的情况又会像今天一样一发而不可收拾。

  因为,人类本性的弱点决定了人类有着永恒的争斗性,竞争、攀比、虚荣与好斗是伴随人类社会永恒的特点,这种争斗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永远存在。那么,只要有一个国家开禁对发展科学技术的限制,便意味着它在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方面将会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从而对别的国家形成压倒之势,当这种优势达到相当的程度之后,便有能力随意侵略别的国家,对别的国家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甚至任意杀戮,这种情况是任何国家的领导人和国民都不可能接受的。单从这一点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放任其他国家偷偷发展科学技术,而自己则无动于衷。

  而且,只要这个国家开禁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就意味着它的经济发展水平将会远超过其他国家,国民的生活水平也同样会远远走在世界的前面,并且还会有许多更新、更具吸引力的科技产品的出现。不论经济收入的提高,还是各种新产品的出现,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民都可以引起足够的眼红,当人们看到这种差别的时候,决不会轻易罢休,他们会强烈要求本国政府也要开禁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否则,便会群起而推翻政府。对于国家领导人而言,绝不可能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去放弃个人的统治地位。

  由此可见,要统一人类的行动,在国家社会形态下就是要求全世界每一个国家在漫长的未来历史中,都要完全彻底地绝对遵循限制科学技术发展这一原则,任何个别的越轨行为都必然会导致所有的努力付之东流。

  那么,国家社会能否实现统一人类行动这一目标,或者说怎样才能够实现统一人类行动的目标,将会在本章之后的有关部分中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