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对大统一社会的价值评估


  对大统一社会进行价值评估,有利于我们全面认清一个问题,这就是实现人类的大统一到底有多大意义,我们毅然放弃国家社会而走向大统一社会到底值不值得。

  社会形态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对社会制度的评估应该运用最大价值原则,也就是站在人类整体的视角,检验这一社会制度是否有利于最大可能多数的人获得最大可能多的价值实现。

  对大统一社会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研究,第一种方法是直接通过对大统一社会人类的价值,尤其是人类的主要价值(即生存与幸福)的实现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比较国家社会的情况而得出相应的结论;第二种方法是通过对大统一社会的社会制度的正义性进行全面评估,并比较国家社会的情况而间接地得出相应的结论。以下便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对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价值实现的作用进行研究。

第一节 对人类价值实现的评估

  一、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

  人类的生存是人类一切价值的基础,是高于其他所有价值的价值,没有人类的生存人类的其他价值就无从谈起。那么,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一)解除整体生存危机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造福人类,另一方面又给人类造成巨大的毁灭,只要科学技术照此发展下去,这种毁灭终将可以灭绝人类,而且为时并不遥远。

  要避免人类的灭绝就要限制科学技术向更高层级发展,并永久封存那些有可能对人类生存造成威胁的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但在多国并存的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实现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的,只有人类实现大统一,利用世界政权的力量,采取全球统一一致的行动,才有可能实现这一解除人类整体生存危机的目标。

  我们知道,在人类所有的价值中生存排位第一,而人类整体的权重又处于最大,所以,人类的整体生存高于一切。那么,仅仅只从大统一社会可以解除人类整体生存的危机这一点出发,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的价值就有无比的分量。之所以提出用大统一社会取代国家社会,正是源于这一考量,大统一社会一切宗旨的核心也是在于此。也正因为大统一社会能够解除人类整体生存的危机,国家社会一切的价值总和与之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二)缓解群体与个体生存危机

  分析人类社会的情况,导致群体生存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战争与大规模恐怖犯罪,导致个体生存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一般的犯罪杀戮。

  历史上导致战争的根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因国家之间的对抗爆发战争,这种战争的比例最高,造成的人员伤亡最大;二是因民族之间的对抗导致战争;三是因宗教对抗导致战争。这三类战争不仅有军队之间的杀伤,而且还大量杀伤平民,因为针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人民,以及其他宗教的信徒,在战争状态下都是敌人。

  第四类主要战争根源,则是为了争夺统治权爆发的内战。这种内战主要有为夺取最高行政统治权的国家内战、为夺取民族主导权的民族内战以及为夺取宗教主导权的宗教内战等三种。这类战争一般是军队之间的战争,故意屠杀平民的行为比较少,因为作为内战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夺取统治权,取得对老百姓的统治,如果故意屠杀平民就会丧失民心,得不到人民的拥护,无异于自取灭亡。

  再来看犯罪杀戮,规模最大的犯罪杀戮,同时也是危害最大的犯罪杀戮,是民族与宗教仇恨引发的恐怖袭击。当一个民族或者宗教群体对另外一个民族或者宗教群体有着刻骨仇恨,又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可能发动战争时,就会选择采取恐怖袭击的办法屠杀对方。还有一类犯罪杀戮主要是起因于对社会的不满,或者对个人的仇恨,以及谋财害命,但一般而言这类犯罪杀戮其危害性要小于前一种。因为这一种犯罪杀戮往往是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而前一种恐怖袭击则常常是有组织的,造成的伤亡大,给社会带来的震憾也大。

  大统一社会国家消亡了,世界政权将是唯一的最高权力体,由此,最高权力体之间的对抗随着国家的消失随之消失。大统一社会要实现民族融合,全球只有一个人类的概念,民族消失了,因民族不同产生的民族对抗也随之消失。大统一社会实现宗教融合,宗教之间的对抗也将随之消失。

  于是,就有了如下的结果:其一,发生最频繁,死伤与破坏程度最大的国家战争没有了;其二,主要针对平民、死伤规模比较大的民族战争没有了;其三,宗教战争没有了。那么,在四类主要战争根源中只会存在内战的因素,而内战的主要因素有三种,即旨在夺取最高行政领导权、旨在夺取民族主导权和旨在夺取宗教领导权,在这三种因素中后两种因素随着民族与宗教的融合与消失同时不复存在,所以,仅存在夺取最高行政领导权这一种战争的可能性。

  我们知道,当一种政权不能以民主有序的方式更替时,便只能用武力来夺取政权。至少以正义的政治价值观来判断,大统一社会肯定不能建立一种专制独裁或者世袭的政权,那么,通过科学合理的民主政体的设计,大统一社会保障政权的有序更替并不是很困难的事(第十一章第五节对此有专门阐述)。所以,旨在夺取最高行政领导权的这种战争因素,也可因对政治制度的科学设计减少到最低程度。况且,内战的残酷性相对其他类型的战争要小,且一般不针对平民。

  再来看犯罪杀戮的情况,我们知道,规模最大、伤亡最大、最具组织性同时也是危害最大的是民族与宗教仇恨引发的恐怖袭击,那么,随着民族与宗教的融合与消失,这类恐怖袭击在大统一社会也就会自然消亡。

  另外,针对社会的不满和针对个人的仇恨,以及图谋他人的钱财所引发的犯罪杀戮在大统一社会肯定是存在的,这种犯罪杀戮一般都是个体无组织的,杀伤规模与危害性都远不如前者。而且,大统一社会这类犯罪杀戮也会远远少于国家社会。原因如下:

  其一,国家社会因国家之间的固有竞争与对抗,所以推崇的道德价值观往往强调勇敢、冒险、复仇、创新等,这种价值观会使人躁动不安,敢于冒险,稍有引导不当就会产生犯罪杀戮的冲动。而大统一社会将非竞争社会作为自己的整体发展方向,并推崇平和、友好的价值观,平和可以使心宁静,友好可以化解矛盾,本着平和、友好的思想从小教育人民,社会矛盾与犯罪杀戮自然会少得多。

  其二,国家社会的贫富悬殊极大,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更是加大了这种差距。贫富差距过大必然会导致人们的心理不平衡,由仇富心理或者歧视穷人的心理导致的犯罪杀戮也会不在少数。而大统一社会采取均富的政策,并随着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以及对现有安全成熟的科技成果的普遍推广,这种差距会变得比较小。因而,由于贫富差距导致的犯罪杀戮自然会大幅度减少。

  其三,大统一社会随着对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推广应用,所创造的财富足可以确保全人类普遍的丰衣足食,随着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的生活理念的推崇,在一定付出的情况下,人们的生活目标普遍都可获得基本的满足,铤而走险图财害命的罪犯必定会大为减少。

  其四,大统一社会随着国家、民族、宗教的对抗的消失,世界政权完全站在全人类的角度权衡一切,出于全人类的安定考虑,将限制个人持有枪支,以及对其他一些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手段加以控制,犯罪杀戮的手段将大量减少,因此,犯罪分子必将失去许多犯罪杀戮的条件,至少导致较多人员伤亡的恐怖袭击会变得非常少。

  由此可见,大统一社会将极大地减少长期困扰人类,并危及人类群体生存与个体生存的战争和犯罪杀戮顽症。这一点,在减少大规模战争与大规模恐怖袭击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

  (三)化解代际生存危机

  我们今天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各种资源问题以及人口问题,是关系人类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它们不仅决定着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安全地生存于地球,同时也决定着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幸福地生存于地球,也就是说,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的后代既是有关生存价值的问题,也是有关幸福价值的问题。为了便于叙述,这里统一将其纳入代际生存的内容。

  众所周知,我们今天遇到了严峻的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与人口问题,氟利昂的使用导致臭氧层在破坏;温室气体的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在变暖;酸性气体的排放,以及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和工业产品的使用,导致酸雨以及其他的空气污染;无节制地使用土地以及对森林、草地和湿地的破坏,导致土地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严重的工、农业污染,以及人口的爆炸式增长,导致水资源面临危机;而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无节制开采,使不可再生资源普遍面临枯竭,未来的人类将无资源可用。因此,代际生存的危机是一目了然的,这一系列问题不能够有效地解决,与国家社会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

  1、国家社会的最高权力体是国家,国家领导者的利益思维,一定是首先考虑本国的利益,而后才能考虑人类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许多的人类危机早已清醒地认识到,联合国及其相关的国际组织也不断地协调各方立场,但一旦研究决定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时就会讨价还价,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使得明显的危机不仅不能及时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

  2、从国家社会的长期历史看,国家之间的竞争是极其残酷的,一场战争导致无数人死伤,失败者受尽侮辱,惨遭屠杀。因此,在国家的竞争中任何人都不敢落后,在这种你死我活的对抗氛围中,根本不可能去考虑自己所采取的竞争手段是否对子孙后代有危害,只要能够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就可以什么都不顾。

  又由于国家的多元化,国与国之间自然会产生比较,当本国与别国有差距时,国家领导者会千方百计寻求迎头追赶。而且各国人民之间也在比较,如果发现自己比邻国人民的生活差,或者邻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还维持原样,自然就会对政府产生不满,这种不满达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对政府的继续执政产生威胁,这是统治者最害怕的。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在正当途径追赶不上它国时,国家领导人便会采取非常规、非科学的发展方式,如对不可再生资源无节制开采,对土地无节制使用,对森林滥采滥伐等等。由此,必然导致资源枯竭、土地荒漠化、森林破坏、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等。

  3、在国家社会,由于各国之间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因此治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科学技术应用的差距极大,导致了国家之间生产力水平的巨大差距,从而导致今天世界贫富悬殊之巨大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贫富差距大带来的问题是一系列的,如人口爆炸、土地荒漠化、资源问题、环境问题等等,与此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大统一社会其社会形态特征的根本不同,使上述问题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有些危机甚至可以做到彻底根治。

  1、大统一社会世界政权是唯一的,这一政权的产生源于全人类的意志,而不是任何局部,这一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是全世界,也不是任何局部。因此,它权衡的一切利益完全是围绕人类整体的,而不是任何局部,所有与人类整体利益不一致的事都可以坚决予以取缔,而不会有多少后顾之忧。

  当然,各地区的发展也会有各行其是的情况,这种地区利益也有会危害人类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只要发现,拥有军队、警察、法院等一系列强力手段的世界政权,则完全有能力做到有效的制止。

  2、大统一社会最高权力体的唯一性,使国家社会多元最高权力体之间的对抗消失了,因国家对抗有可能产生的国家战争同时也会消失。于是,世界政权作为大统一社会唯一的最高权力体,那种在国家社会中,因担心在国家对抗的战争中有可能被打败的不安全感和恐惧心理便会一并消失,并因担心国家战争失败心理的消失,而采取任何不正当发展手段的心态也会随即消失。

  大统一社会最高权力体的唯一性,还会使国家社会各个国家之间相互竞争与攀比的状态消失,因这种竞争与攀比产生的唯恐落后,不惜以牺牲子孙后代利益的方式发展经济的心态也会随之消失。同时,因这种竞争与攀比,造成人民对政府不满,并对政府施加压力的可能性也会消失。

  所以,世界政权完全有条件以平和的心态,真正从维护人类整体利益的角度,科学、理性、有序地治理人类社会。从而使一切决策的着眼点真正立足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和根本利益。那种只顾眼前小利而危害子孙后代利益的行为将会大为缓解。

  3、大统一社会的全球统一治理不可能产生太大的贫富差距,而且大统一社会本身也是推行的均富政策,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进行广泛地推广应用,全人类较为富足的生活是完全可以保障的。

  那么,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全球人口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由此,关系人类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与此相关的诸如资源、环境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将会因此而得到很大的缓解,我们的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幸福价值都将能得到相应的保障,代际生存的危机也将会因此获得相当程度的化解。

  二、对于人类幸福的意义

  幸福是一种情感,是心灵的平和与满足。幸福需要基本的生活条件,需要人身的安全,需要人生的平等与自由,还要有健康的体魄。相对于国家社会,大统一社会给人类带来的痛苦多于幸福还是幸福多于痛苦?关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就是对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幸福价值的意义的检验。

  (一)轻松、快乐的人生

  在国家社会,由于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所有人都被绑在了国家的“战车”上,世界在飞速发展,每个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竞争环境中,虽然能获得一些物质享受,但却不能替代高度竞争的环境下,因心理的沉重压力导致的精神抑郁。事实上,精神抑郁症已是普遍存在的现代病。

  一个人努力奋斗为获取物质财富,也是为了收获幸福的人生,但事实告诉我们,在高度竞争的环境下,获得物质财富的同时并不能收获幸福,反而得到的是痛苦。

  为了跟上时代的脚步,为了养家糊口,每一个人都要不断地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每个人都力求总有创新,就如追赶一辆日夜向前奔跑的战车,一直向前,永不回头,人的一生很苦很累,能收获一些物质财富,但由此带来的压力与痛苦远多于幸福。

  大统一社会因国家的消亡,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随即消失,这就为建设一个非竞争的社会创造了条件,从而可以将人们从国家的“战车”上解脱出来。大统一社会致力于打造平和、友好的非竞争社会环境,并且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于是,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的压力消失了,不断的科技创新压力消失了,激烈的竞争压力消失了,因此,大统一社会是一个轻松的社会。

  大统一社会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限制,并不是排斥对科学技术的使用,相反,对于现有安全、成熟、可靠的科技成果,更是要广泛地加以推广应用。国家社会的发展极不均衡,一些国家已经应用上了最先进的科学技术,而另外一些国家却还在采用最原始的方式进行生产。如果能够将现有安全、可靠的科学技术成果全面地推广到世界各地,足可以给人类带来十分富足的生活,而且,财富的分布将会更加均衡。由此,仅就物质财富这一指标衡量,人类的普遍幸福程度将会大大提高。

  同时,由于国家对抗的消失,军费开支将大大降低,如果将其用于对人民生活的改善,更是能够保障全世界将不再贫穷。

  另外,在国家社会,每个国家都有一套最高权力机构,维持这套机构的运转费用是非常高的,而大统一社会只有一套最高权力机构,因此,政府开支将大大降低,这些降低的费用也可以用于对人民生活的改善。

  大统一社会将全球统一于一体,世界经济交往成本将相应降低,各种因国家因素导致的运输费用增加、企业管理费用增加等问题都会消失,同时,各种关税和关税壁垒也会相继取消,因此,企业的效益会相应得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可受益其中。

  因此,大统一社会完全可以在一个轻松的环境下,做到人民充分就业,丰衣足食,快乐地生活。

  (二)心灵满足的人生

  人生的幸福在于心灵的满足,而人心的满足是在对希望的追求以及与周边环境的比较中获得的。那么,这种比较主要是与周围人群的对比,同时,也有与自己的过去比较,在这样的比较中认为不会有太大差距,或者总有一些进步与优势,心灵自然就得到了满足。

  在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要想获得心灵满足必然伴随巨大的压力与痛苦,因为所有的人都在拼命往前跑,你也只能拼命地跑,当使出浑身解数还不一定能跑过别人,尽力了且还是落后时,必然十分痛苦,非常失落。也许有一天你超过了别人,一时获得了一些满足,但还是不能停下来,因为别人还在继续往前跑,只要稍有懈怠就会被人超过,社会的压力始终伴随人生,纵观一生便很难获得幸福。因此,我们常常会听到周围的朋友们感叹,生活压力真大、活着真辛苦。

  一个贫富不均的社会是一个不能使多数人获得心灵满足的社会,这是因为贫富差距大的社会必定是少数人的富有与多数人的贫穷并存的,国家社会正是这样的社会。

  大统一社会极大地改变了这一状况,由于对科学技术实行了限制,世界将进入一个平稳的发展期,科学技术不需要再创新、再发展。如果站在未来的大统一社会,并审视那个时代的人类,我们将发现他们的前人已经完成了科学技术的创造与发明,他们只是科学技术的享受者。

  大统一社会世界将是一个均富的社会,因巨大的生活反差导致的心理不平衡消失了。而且,大统一社会宣扬的价值观,是把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作为一种生活理念加以提倡,并把其看成是人生的幸福理想,而事实上,那时的人类社会因普遍推广了成熟、安全的科学技术成果,也确确实实能够做到物质会有节余。那么,一个总有节余、生活要求又俭朴的人,心灵的满足感自然容易产生。因此,大统一社会将是一个普遍满足、轻松学习、轻松工作、轻松生活的社会。

  (三)平和、希望的人生

  大统一社会以建设平和、友好的非竞争社会为整体发展目标,而大统一社会的基本特点也为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没有激烈的竞争,没有狂热的社会情绪,人们平平静静地生活,人人显得友好,整个社会十分温馨。这一点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总处于竞争和对抗状态的国家不可能去提倡平和的生活方式,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社会也不可能让人心灵平静得下来。

  而大统一社会的情况完全发生了变化,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的消亡、贫富差距的缩小等等条件,都是提倡平和、友好生活的社会基础。同时,由于较为容易便可以实现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的生活目标,这也是人们心态平和的有利条件和人生希望的有力保障。

  平和、友好的非竞争生活反对的是狂热与冒险,是无止境地竞争与对抗,然而,在平静的生活中,人们并不是没有追求,更不是没有对生活的期待。清静平淡就是一种追求;醉情于田园山水中的平静生活也是一种追求;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就是一种对生活的企盼与希望。在这样的期待中获得人生的快乐与幸福就是人生的追求,只不过这样的追求是在轻松的环境下便可以实现的,人生的希望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获得的。

  (四)安定、和平的人生

  大统一社会由于国家消亡,民族与宗教实行融合,对抗因素将大大减少;平和、友好的非竞争社会目标的确立,以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的道德价值观的推崇,社会矛盾将大为缓和;而随着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在全球的普遍推广应用,大统一社会所推崇的生活理念目标很轻松便可以实现,人们的犯罪意识将因此大为降低;大统一社会实行全球统一治理,世界政权以全人类利益作为唯一的考量,对种种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会相继解除。于是,大统一社会将成为一个极少战争、极少犯罪的社会,人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之中,这种安定、和平的环境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个人要实现人生的幸福,其前提之一就是要有安全感,一个整天面对恐怖袭击,面对杀戮,以及面对抢劫、偷盗等各种侵犯的人不可能有幸福的感受。大统一社会正是通过对各种战争与犯罪因素的实质性排除,把人类带入和平与安定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安全感是前所未有的。

  (五)健康、长寿的人生

  国家社会不均衡的治理,巨大的贫富差距,以及频繁的战争、恐怖袭击、社会犯罪,导致各国之间人民健康状况差距极大,人均寿命也相差非常大。

  大统一社会采取均富的政策,并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普遍地推广至世界每一个地区,因此,从整体上将消除贫穷。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广泛普及与推广,世界各地的医疗技术水平将在大统一社会达到基本一致的程度,这种程度实际上也是当时情况下的最高水平。

  另外,大统一社会战争、犯罪杀戮这类危害人类健康与生命的社会现象必然会极大地减少,这一切都将是人类健康的希望和福音,都将为人类长寿创造相应的条件。

  可以预测,大统一社会的人均寿命将普遍达到而且还会略微超过之前的发达国家的水平。因为,发达国家也是采用的当时的最高医疗技术成果,这一成果在实现大统一后不久便可在世界各地普遍地得到推广与使用;同时,国家社会战争、犯罪杀戮频繁地发生,大统一社会这类危及人类生命的因素大为减少;国家社会因为高度竞争的环境,人们精神压力大,思想忧郁,大统一社会平和的生活,心情轻松愉快,这些都是人民健康长寿的有利条件。

  (六)平等、自由的人生

  没有平等与自由就没有人的幸福,这是当今世界普遍认同的幸福观,事实上,平等与自由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得到广泛实现的。人们需要平等地享有生存权、财产权、自由权,国家社会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些国家的人民过着富足安定的生活,享受良好的社会福利,在政治上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另外一些国家的人民则饱受战争的蹂躏,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疾病不断地夺去孩子们的生命,那些专制暴君对人民则实行法西斯统治。因此,国家社会人类整体处于极不平等的状态,自由与人权也只是赋予了一部分人。

  大统一社会的实现,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极好的条件。首先,大统一社会是一个极利于推行均富政策的社会,不同地区之间那种人民生活水平相差数百倍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因此,在财产的平等上会有极大的改善。

  其二,大统一社会的建立是顺应历史潮流的结果,是对全人类整体利益考量之后的选择,它所采取的各种制度也必定会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因此,大统一社会所选择的政治制度也必定是那个时代全人类普遍认同的最好的政治制度,以今天人类的政治价值观而言,所采取的政治制度必定是充分体现了全人类普遍的民主、自由与人权的政治制度。

  其三,立足今天的人类现状来设计大统一社会应该推行的社会政策,大统一社会应该是一个统一而良好的福利社会,全人类在共同的福利体制下,能够平等地享受优越的生活条件。因此,从人类整体而言,大统一社会为人类带来的普遍的平等与普遍的自由将是前所未有的。

第二节 对社会制度正义性的评估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价值(第二章第二节对此有专门阐述),它源于人类对自身的理性要求,为了人类社会健康有序地运转,为了实现最大价值原则,使最大可能多数的人获得最大可能多的价值实现,这种要求是必不可少的。

  大统一社会能否实现社会制度的正义,是从间接的角度衡量大统一社会整体价值分量的指标。评估社会制度的正义性,也就是立足于人类整体的利益,分析其制度是否做到了公平与合理。以下我们将从整体正义、群体正义、个体正义和代际正义等四个方面对大统一社会的社会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一、整体正义

  国家社会,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常常是以战争的形式最终解决问题。因此,作为最高权力体的国家政权,决定一切问题的首要考量便是怎样防止别国的侵略和怎样侵略别国,这无异等同于怎样防范同类的屠杀和怎样屠杀同类。站在整体正义的角度,要求社会制度的首要保障理应是人类的生存,而国家社会则刚好相反,因此,完全丧失了其合理性。

  正因为社会制度有上述问题上的不合理,我们便发现,在国家社会任何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一定是首先被用于制造屠杀同类的武器,而不是首先用于造福人类自己。

  由于国家之间这种你死我活的竞争与对抗特点,导致国家在确定其社会制度时不可能更多地考虑人民的幸福感受,而是首先要考虑人民怎样去适应这样的竞争要求才最有利于国家在竞争与对抗中取胜,因此,从保障人类整体的幸福感上国家所制定的各种政策和制度绝大多数也都是不合理的。

  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在军费开支上大量投入,对贫困人口却少有救助,这显然不利于人民幸福价值的实现。我们还看到,国家总在制造一种激烈竞争的紧张氛围,引导人民去竞争,而不是考虑怎样创造一种平和的环境使人民普遍获得幸福感。因此,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人们总是疲惫不堪,精神抑郁。

  大统一社会一切社会制度的确立与国家社会有着根本不同的特点,由于其世界政权的唯一性,又由于世界政权唯一代表的利益是全人类的利益,那么,在失去了最高权力体之间你死我活的竞争对象与巨大的竞争压力之后,怎样保障全人类普遍的生存安全与普遍的幸福感受将必然是世界政权的唯一考量方向,这种确立社会制度的思维取向对于保障全人类整体价值的实现,其合理性是国家社会无法比拟的。这一切正是大统一社会相比国家社会最能够体现其整体正义的方面。

  事实上,大统一社会在体现其整体正义上在多方面都远优于国家社会,例如:一种最简单的常识告诉我们,人类的整体利益高于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和宗教的利益,因为任何国家、民族或者宗教都只是人类的一部分,是全球的一个局部,局部从属于整体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但是,国家社会的现实情况却是局部利益高于整体利益。由于世界的最高权力体是国家,国家政权站在国家视界利益的角度,任何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国家的视界利益发生冲突时,国家政权一定是放弃人类的利益,而毫不顾及地维护国家的利益。民族与宗教在处理自身的利益时也是这种情况。

  二、群体正义

  我们说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区域、不论肤色、不论出身、不论出生时间等等,人人都拥有同等人权,但是我们却看到,在付出同等的劳动后,一个国家的公民能获得1000美元,而另外一个国家的公民只能获得10美元;一个国家的公民享受良好的社会福利,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年老后只能沿路乞讨;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民主、开放、自由的政治环境下生活,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则在专制君主统治下没有自由可言;同为人类,一些种族备受歧视,而另一些种族则趾高气扬,这一切显然是不平等的。

  既然公认人人生而平等,人权与生俱来,那就不能只要求一个国家内部的人民具有平等人权,或者一个民族、一个宗教内部的人民具有平等人权,而是全人类都应该具有平等人权,这才是符合群体正义的真正公平的平等人权。但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的。

  而大统一社会实现民族与宗教的融合,且国家已经消亡,人们在同一个社会中,接受同一个政权的治理,享受同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拥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也承担同等的相应责任与义务,因此,只有大统一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全人类的平等人权。

  再从另一方面来分析群体正义:不能通过剥夺他人的生命以求得自己的生存,不能通过制造他人的痛苦而获得自己的幸福,这是公认的涉及最基本公平的道德准则,但人类各群体却经常违背这一道德原则。

  战争就是最典型、最残酷的以毁灭他人而谋求自己生存的不正义行为。在国家社会的历史中,从来没有摆脱这样一个残酷的现象,大国掠夺小国,小国掠夺更小的国家,掠夺的方式就是战争。抢夺了别国的财富还要杀死对方的人民,强者横行霸道,弱者只能忍气吞声,这种典型违背群体正义的现象却是国家社会的重要特点。

  恐怖袭击也具有类似的不正义特点。恐怖袭击行为往往把国家、民族和宗教仇恨完全报复在平民身上,用残忍的手段夺去无辜百姓的生命,这同样是国家社会严重违背群体正义的典型特点。

  当然,大统一社会也不能够完全避免战争和恐怖袭击,但是,随着国家的消亡以及民族与宗教的融合,加之通过建立非竞争与均富的社会,推行平和与友好的价值理念,统一控制各种杀伤性武器的民间使用等措施,战争与恐怖袭击会极大地减少,特别是大规模的杀戮、针对平民的杀戮,以及以掠夺作为目的的杀戮更是发生的可能性相比之下微乎其微。因此,在体现其群体正义方面,大统一社会显然远优于国家社会。

  三、个体正义

  作为人类个体,不抢夺或盗窃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不以剥夺他人的生存与幸福来谋求自己的生存与幸福,不违背公共道德准则,守法和谐地生活于社会,就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基本符合正义原则要求的人。

  事实上,任何社会都不可能达到每个人都符合正义原则的要求,任何社会都一定会有违背公共道德者和违法者。但是,大统一社会相对国家社会而言,却可以把个体的不正义行为降到最低。

  毋庸讳言,对个体正义的要求同样是国家社会重点强调和大力宣扬的,因为任何国家都希望自己内部能够达到和谐稳定,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然而,国家社会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国家在提倡并维护个体正义的同时,又从另一个方面却使个体正义不断地被淡化和瓦解。

  人类社会有三股最强大的同类残杀势力,即国家、民族与宗教,这三股势力同时并存于国家社会,使大规模战争与恐怖袭击的频繁发生现象一直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始终,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掠夺与复仇的血腥屠杀不断上演在人类社会的舞台上,每一个有一定思考和观察能力的人都能够切身感受到这一切。而人类社会中各组织、各团体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和潜移默化于每一个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人,最具势力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国家、民族与宗教的行为,尤其是每一个人类个体最习惯去模仿和学习的榜样,然而,正是这三股势力,它们不断对每个人提出正义要求的同时,自己则在不断地干着违背正义原则的事。这就使得国家在对人民进行正义原则的宣扬时显得苍白无力,收效极为有限。

  加之国家在激烈的竞争与对抗中为了处于有利地位,对其人民普遍提倡的是勇敢、冒险、开拓、创新这样的道德价值理念,但这样的道德价值理念是有负面作用的,因为在其发挥正面作用的同时,一定会有人将这种道德价值理念反向发挥,他们会勇敢抢劫、冒险杀人,而且会用最新、最先进的手段去实施他们的犯罪。

  由于上述原因,国家社会一定是一个高犯罪率的社会,而且违背公共道德者比例也一定非常高,这些都是个体非正义的表现。

  大统一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社会的这种状况,由于国家的消亡,以及民族与宗教的融合,国家社会中最强大的对抗主体消失了。在大统一社会世界政权是唯一的最高权力体,它只有对内的事务,不存在对外事务,因此完全有条件,而且也只会站在人类的整体利益角度提出相应的正义原则,同时也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以身作则,来示范这种正义原则。

  大统一社会以建设非竞争的均富社会,使全社会保持平和、友好的氛围作为自己的社会建设目标,这就极大地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大统一社会提倡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的生活理念,而且随着对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的普遍推广应用,要达到这一目标是很容易的。于是,由于欲望小,需求满足度高,自然行不义之举者就少。这一切都决定了大统一社会是一个犯罪率极低,并普遍遵守公共道德准则的社会。由此可见,从个体正义看,大统一社会相比国家社会要好得多。

  四、代际正义

  人类在地球上生存的历史还应极其漫长,可是地球的资源却是有限的,今天如果耗尽这些资源,我们的子孙就难以幸福地生活;如果今天的人类把地球糟蹋得一塌糊涂,我们的后代就很难收拾这个烂摊子。只顾自己,不顾子孙后代的事从来都被看成是一种不人道、极可耻的不正义行为,可是,现在我们就正在干着这种对后代毫不负责任的事。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无节制开采,正在不断地造成资源枯竭;对土地的过度耕作与对草原的过度放牧,正在导致土地荒漠化;对森林的乱砍滥伐,正在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对环境的破坏,使地球越来越不适宜人类生存,这一切都在危及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

  其实,对于这些问题人们早有认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试图通过各种途径阻止这种行为继续泛滥下去,而且许多多边协议也得到了各国的支持与签署,但是,实际执行效果却相差万里。

  国家之间的激烈竞争,多国并存造成的攀比效应,使得每个国家都处在高度紧张的发展压力之下,正是这样的压力导致了任何国家的领导人在发展中都难以真正兼顾子孙后代的利益,尤其是全人类未来的利益。

  大统一社会世界政权代表着全人类的利益,而且作为唯一最高权力体,没有竞争与对抗的压力,在非竞争环境下世界政权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地理性地规划全人类的事务。加之对现有成熟与安全的科学技术的普遍推广,以及推行均富的政策,足可以保证人民在丰衣足食的情况下实现均富的生活。因此,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人口问题等,都可以在世界政权的统一规则下获得良好的解决。

  综上所述,通过对人类的价值实现进行直接评估,以及通过对社会制度正义性进行评估所间接得出的结论,大统一社会相比国家社会对于人类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都有优越得多的特点。

  毋庸讳言,由于大统一社会实行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人们将不能够更多地获得相应的科技产品,以及由此带来的物质的享受,这是大统一社会唯一的不利于人类价值实现的因素,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方面则都是有利于人类价值实现的。

  那么相比之下,物质的享受仅仅只是属于幸福价值的范畴,而且还远不是幸福价值的全部,因为幸福的内涵要远比物质的享受丰富得多。况且,在贫富差距极大,以及精神压力极大前提下的物质享受,并不是全人类普遍的物质享受,也并不能给人类带来普遍的幸福感。然而,通过实现全人类的大统一,实行对科学技术的限制发展,人类却避免了灭绝的危险,同时,大统一社会的一系列特点和可以采取的政策与措施,还能够避免国家之间、民族之间、宗教之间,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的大规模的战争和恐怖杀戮。这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的问题,不仅有群体和个体的生存,更有整体的生存。在生存与幸福的价值比较中,生存是第一位的,幸福处于次要,况且以整体分量的生存对比部分的幸福,生存的权重要更大,分量要更重。仅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可以肯定,大统一社会远胜于国家社会。

  但是,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价值实现的意义还远不止如此,它在有利于人类收获幸福的人生,以及有利于子孙后代价值的实现等等方面,都是国家社会无与伦比的。这一点不仅可以通过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人类价值的实现情况得出明确的结论,而且通过对社会制度正义性的分析也能得出相同的结论。

  仔细分析便会发现,大统一社会由于世界政权这一最高权力体的唯一性,以及由于这一最高权力体对全人类的唯一代表性,使得大统一社会特别适合作为以非竞争、非对抗与均富为理想的社会形态(对以竞争、对抗和高贫富差距为目标的社会形态它则刚好是不适合的),而一个非竞争、非对抗与均富的社会形态又特别有利于人类生存、幸福等一系列价值的实现,从而特别有利于最大价值原则的实现,其有利于最大价值原则实现这一特点超过了过去所有社会形态,以及我们能够想像的所有的社会形态,因此,大统一社会事实上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理想的社会。

  我们确定人类社会必须走向大统一的初衷完全是因为要避免人类遭受灭绝的可怕命运而不得已的选择,然而,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则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人类生存必备的社会却是一个最有利于人类各项价值得以实现的理想社会,因此,一个人类必须的社会选择与一个人类最好的社会选择刚好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