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对大统一社会的价值评估


  对大统一社会进行价值评估,有利于我们全面认清一个问题,这就是实现人类的大统一到底有多大意义,我们毅然放弃国家社会而走向大统一社会到底值不值得。

  社会形态属于社会制度的范畴,对社会制度的评判应该运用最大价值原则,也就是站在人类整体的视角,检验这一社会制度是否有利于最大可能多数的人获得最大可能多的价值实现。

  对大统一社会的价值评估可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研究,第一种方法是直接通过对大统一社会人类的价值,尤其是人类的主要价值(即生存与幸福)的实现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比较国家社会的情况而得出相应的结论;第二种方法是通过对大统一社会的社会制度的正义性进行全面评估,并比较国家社会的情况而间接地得出相应的结论。以下便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对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价值实现的作用进行研究。

第一节 对人类价值实现的评估

  一、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

  人类的生存是人类一切价值的基础,是高于其他所有价值的价值,没有人类的生存人类的其他价值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说人类的生存高于一切。那么,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一)解除整体生存危机

  由于国家社会中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导致对科学技术无节制的发展和利用,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造福人类,为人类带来物质的享受,另一方面又给人类造成巨大的毁灭。相对于原始的冷兵器,人类今天拥有的核子武器、转基因生物武器等,所产生的杀伤效率已经超过了过去数百万倍甚至上千万倍。而且我们无法预计未来还会有什么威力更强大的手段的出现,但是可以肯定,科学技术如果再这样继续发展下去,未来的手段一定比今天所掌握的杀戮手段杀伤力大得多,而且这样的手段一定会被使用。

  对于人类的毁灭性杀戮,其危机已经不仅仅只是战争,恐怖袭击在今天的高科技条件下,完全可以造成相当于过去一次世界级大战所制造的毁灭,这种恐怖袭击的毁灭能力还在继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杀戮手段的杀伤能力的不断增强而提高。

  对于人类的巨大毁灭还十分有可能产生于科学实验。由于人类在不断地探索和挑战更高一级的科学领域,而探索的领域自然是未知的,科学家通过实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时,早晚有一天会触及到毁灭力十分巨大的科学内容,而自己则全然不知,因此,在科学实验时,无意之中放出足以毁灭人类的“科学魔鬼”的可能性完全存在。这种情况的发生还包括对一些具有毁灭效果的科技产品,在还没有彻底了解其性能的情况下便大意地投放市场后导致的灾难。

  科学技术还在以裂变加速的方式发展,我们已经发现并且掌握的科学力量足可以给人类造成十分巨大的毁灭。然而,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我们仅仅刚刚开始起步,严格地说,人类真正有意识地去探索科学,并且将其应用于生产,只是起于200多年前的工业革命,如果以50亿年后太阳演变成红巨星、人类无法在地球上生存为时间尺度计算,人类探索科学的历史用了仅仅二千万分之一。人类还在不断进化,未来的智力会更高,科学技术成果的基数已经非常巨大,且未来可供科学发展的时间又如此之漫长,如果任科学技术继续这样发展下去,早晚会有一天可以发掘出足以灭绝人类的力量。

  假如真的发掘出灭绝人类的力量,甚至不用考虑科学家在实验中无意间调动的科学力量有可能给人类造成的灭绝,也不考虑对科技产品的不慎使用有可能给人类造成的灭绝,仅仅考虑恐怖犯罪对灭绝性手段的使用,人类的本性也已经决定了,任何极端的手段只要产生就一定会被使用,正如世界之大,再严厉的法律在任何时代都不能阻止各种极端的杀人犯罪一样。

  我们先不论及人类对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充分危害性还没有真正意识到,也无意于采取任何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行动,即使从今天开始便决定采取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行动,但是,在国家之间竞争与对抗的状态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受道义所左右,人类的恶的天性,决定了国家政权只会站在国家的立场短视地处理一切有关人类整体的事情,它们不可能放弃科学技术发展给本国实力与竞争能力带来的现实好处。

  而与国家交相呼应的是企业,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也同样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获得实际利益,任何别的手段都比不过科技创新给它们带来的生产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正是这一原因,国家与企业之间相互促进,互相呼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就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类早晚会在这样的无节制发展中走向灭绝,而且时间不会很长。

  要控制科学技术的发展,首要条件就是全人类必须采取统一的行动,一致实行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

  全人类的统一行动在国家社会是无法实现的,人们试图以国际联盟和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来协调统合世界各国,但实践证明是失败的,事实上,从理论上推测也不可能行得通。只要世界的最高权力体是多个的,这样的多个权力体就一定会是处于竞争与对抗的状态,这是由人类本性的永恒争斗性决定的,而这种竞争与对抗自然就会导致人们只会立足于自己所在的那个局部,而短视地处理一切。

  我们不能否定,在国家社会中有许多具有远见并且深怀良知的政治领袖,但是,身处国家社会,谁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如果你不拼命发展科学技术,你就会落后,就会被欺负,就会被动挨打,你的人民就会随之遭殃,历史上国家与民族被外敌毁灭性杀戮的例子不在少数。因此,我们不可能把拯救人类的重任托付给国家社会。

  大统一社会世界只有一个最高权力体,这就使全球的统一行动成为可能,从而使得人类实现对科学技术的限制成为可能,也许人类会因此失去一些对新的科技产品使用所带来的便利与乐趣,但是,人类的灭绝危机却解除了。我们知道,在生存与幸福面前,生存是第一位的,幸福则是第二位的。况且,科技产品给人类带来的物质的享受,远远不是人类幸福的全部,尤其是在巨大贫富差距,以及巨大心理压力下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给全人类带来普遍的幸福感。而人类的灭绝却是人类生存的一切,一个分量更大的生存与一个分量较轻的幸福相比,甚至是与一个连幸福都称不上的价值相比,显然,生存的权重大大地超过了它。

  因此,仅仅只从大统一社会可以解除人类整体生存的危机这一点出发,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的价值就有无比的分量。之所以提出用大统一社会取代国家社会,正是源于这一考量,大统一社会一切宗旨的核心也是在于此。也正因为大统一社会能够解除人类整体生存的危机,国家社会一切的价值总和与之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二)缓解群体与个体生存危机

  分析人类社会的情况,导致群体生存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战争与大规模恐怖犯罪,导致个体生存危机的主要根源在于一般的犯罪杀戮。那么,大统一社会在保障人类的群体生存价值与个体生存价值方面有怎样的意义呢?

  自从人类社会形成以来,战争与犯罪杀戮就始终与人类形影不离。人类社会各种组织每年都花无数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防治各种自然灾害,人们修筑大坝、疏通河道、严防森林与草原火灾,以及采取各种办法来防止地震、火山、台风等等一切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但是,一场战争下来,造成的人员死伤,带来的经济与财产的损失,比所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都要大许多倍。有人粗略估计,历史上所有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还不到战争造成死亡人数的一半,如果再加上犯罪杀戮,人类自相残杀导致的死亡比例还要更高,可见人类自身造成的生存伤害,远远大于自然给人类带来的伤害,战争与犯罪杀戮是人类社会无法根治的顽症。

  战争与犯罪杀戮主要是由人类的对抗引起的,当这种对抗产生的矛盾不可调和时,战争或者犯罪杀戮就发生了,在犯罪杀戮中,又以大规模的恐怖袭击的危害性最大。

  当然,迄今为止,战争屠杀相比恐怖袭击对人类的伤害仍然要大得多,但是恐怖袭击造成的杀戮规模与频繁程度,以及对世界的威胁却已经变得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尤其是核武器与基因生物武器出现后,一旦这样的武器流入到恐怖分子手中,一次小小的恐怖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比过去传统意义上的世界级战争造成的伤亡也许毫不逊色。

  历史上导致战争的根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因国家之间的对抗爆发战争,这种战争的比例最高,造成的人员伤亡最大。因为我们处在国家社会时期,国家社会最大的对抗实体就是国家,这种对抗时刻都存在,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发生战争,且这种战争往往各国倾其国力,举国上下都被动员起来为战争服务,战争在自觉与不自觉中越打越大,越打越残酷。在战争中,不仅双方的军队是你死我活的仇敌,而且两国的国民也演变成不共戴天的敌人,妇女、老人和孩子一并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常常因战争造成的平民死伤比军队死伤还要多。

  二是因民族之间的对抗造成战争。民族之间相处常常会引发矛盾与对抗,当这种矛盾与对抗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演变成了仇恨,有些民族仇恨是世代相传的,他们之间互相敌视,谁都容忍不了对方,有如一个火药桶,稍遇火星就会爆发,并演变为战争。而且在这种杀戮中纯粹种族仇恨的因素常常会占上风,因此,平民成为主要的死伤者。如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就是完全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的杀戮;卢旺达种族大屠杀,死伤的绝大多数也是平民。这种杀戮甚至没有什么利益目标,仅仅是双方的仇恨,因此表现得特别的残忍和无情。

  三是因宗教对抗造成的战争。不同宗教的教义一般都是不相容的,信徒的虔诚很容易发展成宗教的对抗。而且不仅不同的宗教这种对抗十分尖锐,就是同一种宗教的不同派别之间也会有激烈的对抗,这种对抗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战争。十字军东征就是典型的宗教战争,一直打了200年,劳民伤财、死伤无数。

  第四类主要战争根源,是为了争夺统治权爆发的内战。这种内战主要有为夺取最高行政统治权的国家内战、为夺取民族主导权的民族内战以及为夺取宗教主导权的宗教内战等三种。这类战争一般是军队之间的战争,故意屠杀平民的行为比较少,因为作为内战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夺取统治权,取得对老百姓的统治,如果故意屠杀平民就会丧失民心,得不到人民的拥护,无异于自取灭亡。

  再来看犯罪杀戮,规模最大的犯罪杀戮,同时也是危害最大的犯罪杀戮,是民族与宗教仇恨引发的恐怖袭击。当一个民族或者宗教群体对另外一个民族或者宗教群体有着刻骨仇恨,又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可能发动战争时,就会选择采取恐怖袭击的办法屠杀对方。美国的911”事件、西班牙的“311”事件、英国的“77”事件,以及俄罗斯别斯兰第一中学人质事件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的恐怖袭击。这类恐怖袭击的最大特点就是组织严密、造成的伤亡大、给社会带来的震撼大。

  还有一类犯罪杀戮主要是起因于对社会的不满,或者对个人的仇恨,以及谋财害命。这类犯罪杀戮一般规模小,没什么组织,只属于个别人对社会与个人的报复,或者完全出于心理变态,以及图谋他人的钱财。以目前来看,这类犯罪杀戮其危害性要小于前一种。

  大统一社会国家消亡了,最高权力体只有一个,这就是世界政权,最高权力体之间的对抗随着多个最高权力体即国家的消失随之消失。大统一社会要实现民族融合,全球只有一个人类的概念,民族消失了,因民族不同产生的民族对抗也随之消失。大统一社会实现宗教融合,其结果可能有两种,一是宗教不复存在,另一是在一段时间后全球实行统一的宗教,最低标准也要达到消灭宗教极端主义的目标,由于宗教的不存在,或者宗教的唯一性,宗教之间的对抗随之消失。

  于是,就有了如下的结果:其一,发生最频繁,死伤与破坏程度最大的国家战争没有了;其二,主要针对平民、死伤规模比较大的民族战争没有了;其三,宗教战争没有了。那么,在四类主要战争根源中只会存在内战的因素,而内战的主要因素有三种,即旨在夺取最高行政领导权、旨在夺取民族主导权和旨在夺取宗教领导权,在这三种因素中后两种因素随着民族与宗教的融合与消失同时不复存在,所以,仅存在夺取最高行政领导权这一种战争的可能性。

  我们知道,当一种政权不能以民主有序的方式更替时,便只能用武力来夺取政权,从国家社会的历史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规律,一个以民主的形式有序地进行政权更替的国家政权一般都不会为夺取政权发动战争。相反,独裁或者世袭的政权早期表现显得统治很牢固,一旦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内战,其内战的目的性也非常明确,就是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

  至少从今天的政治价值观来判断,大统一社会肯定不能建立一种专制独裁或者世袭的政权,以今天人类的政治智慧而言,建立一种民主的有序更替的政权并不是很困难的事,而且为了防止这种政权出现任何独裁的可能,实行相应的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已经得以成功地实践,并且比较成熟。所以,大统一社会战争发生的机会将十分的少,在所有的战争中,只有一种因素的内战还会存在,而且这种内战因素也可因对政治制度的科学设计减少到最低程度。况且,内战的残酷性相对其他类型的战争要小,且一般不针对平民。

  再来看犯罪杀戮的情况,我们知道,规模最大、伤亡最大、最具组织性同时也是危害最大的是民族与宗教仇恨引发的恐怖袭击,那么,随着民族与宗教的融合与消失,这类恐怖袭击在大统一社会也就会自然消亡。

  另外,针对社会的不满和针对个人的仇恨,以及图谋他人的钱财所引发的犯罪杀戮在大统一社会肯定是存在的,这种犯罪杀戮一般都是个体无组织的,杀伤规模与危害性都远不如前者。而且,大统一社会这类犯罪杀戮也会远远少于国家社会。原因如下:

  其一,国家社会因国家之间的固有竞争与对抗,所以推崇的道德价值观往往强调勇敢、冒险、复仇、创新等,这种价值观会使人躁动不安,敢于冒险,稍有引导不当就会产生犯罪杀戮的冲动。而大统一社会将非竞争社会作为自己的整体发展方向,并推崇平和、友好的价值观,平和可以使心宁静,友好可以化解矛盾,本着平和、友好的思想从小教育人民,社会矛盾与犯罪杀戮自然会少得多。

  其二,国家社会的贫富悬殊极大,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更是加大了这种差距。贫富差距过大必然会导致人们的心理不平衡,由仇富心理或者歧视穷人的心理导致的犯罪杀戮也会不在少数。而大统一社会采取均富的政策,并随着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以及对现有安全成熟的科技成果的普遍推广,这种差距会变得比较小。因而,由于贫富差距导致的犯罪杀戮自然会大幅度减少。

  其三,大统一社会随着对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推广应用,所创造的财富足可以确保全人类普遍的丰衣足食,随着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的生活理念的推崇,在一定付出的情况下,人们的生活目标普遍都可获得基本的满足,铤而走险图财害命的罪犯必定会大为减少。

  其四,大统一社会随着国家、民族、宗教的对抗的消失,世界政权完全站在全人类的角度权衡一切,出于全人类的安定考虑,将限制个人持有枪支,以及对其他一些有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手段加以控制,犯罪杀戮的手段将大量减少,因此,犯罪分子必将失去许多犯罪杀戮的条件,至少导致较多人员伤亡的恐怖袭击会变得非常少。

  由此可见,大统一社会将极大地减少长期困扰人类,并危及人类群体生存与个体生存的战争和犯罪杀戮顽症。这一点,在减少大规模战争与大规模恐怖袭击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

  (三)化解代际生存危机

  我们今天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各种资源问题以及人口问题,是关系人类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它们不仅决定着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安全地生存于地球,同时也决定着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幸福地生存于地球,也就是说,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的后代既是有关生存价值的问题也是有关幸福价值的问题。为了便于叙述,这里统一将其纳入代际生存的内容。

  众所周知,我们今天遇到了严峻的环境问题、资源问题与人口问题,氟利昂的使用导致臭氧层在破坏;温室气体的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在变暖;酸性气体的排放,以及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和工业产品的使用,导致酸雨以及其他的空气污染;无节制地使用土地以及对森林、草地和湿地的破坏,导致土地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丢失;严重的工、农业污染,以及人口的爆炸式增长,导致水资源面临危机;而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无节制开采,使不可再生资源普遍面临枯竭,未来的人类将无资源可用。因此,代际生存的危机是一目了然的,这一系列问题不能够有效地解决,与国家社会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

    1、国家社会的最高权力体是国家,国家领导者的利益思维,一定是首先考虑本国的利益,而后才能考虑人类的利益。因为,虽然人类利益与本国利益密不可分,但却有局部与全局的区别、近期与长远的区别以及表面与根本的区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对许多的人类危机早已清醒地认识到,联合国及其相关的国际组织也不断地协调各方立场,但一旦研究决定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时就会讨价还价,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使得明显的危机不仅不能及时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

  正如美国迟迟不批准旨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一样,不是全球气候变暖只对别国有影响,对美国就没有影响,而是因为美国是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如果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尽义务最多的将是美国。作为全球最富有的国家却不愿意为全人类的利益多尽这份义务,这是因为美国只是全人类的一部分。换别的国家处在美国的位置上,其态度很有可能也会如此。

    2、从国家社会的长期历史看,国家之间的竞争是极其残酷的,一场战争导致无数人死伤,失败者受尽侮辱,惨遭屠杀。因此,在国家的竞争中任何人都不敢落后,在这种你死我活的对抗氛围中,根本不可能去考虑自己所采取的竞争手段是否对子孙后代有危害,只要能够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就可以什么都不顾。

  又由于国家的多元化,国与国之间自然会产生比较,当本国与别国有差距时,国家领导者会千方百计寻求迎头追赶,如果通过正当途径追赶不上,自然会考虑采取非正当途径,甚至不惜牺牲人类的长远利益来发展自己。而且各国人民之间也在比较,如果一国的人民发现自己比邻国人民的生活差,或者邻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还维持原样,自然就会对政府产生不满,这种不满达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对政府的继续执政产生威胁,这是统治者最害怕的。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国家领导人常常会不顾子孙后代的利益,而采取非常规、非科学的发展方式。如对不可再生资源无节制开采,对土地无节制使用,对森林滥采滥伐等等。由此必然导致资源枯竭、土地荒漠化、森林破坏、水土流失,且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等。

    3、在国家社会,由于各国之间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因此治理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科学技术应用的差距极大,导致了国家之间生产力水平的巨大差距,从而导致今天世界贫富悬殊之巨大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以至于在人类社会整体生活水平已经得到极大提高、物质财富极其丰富的情况下,一些地区的人民还十分贫穷,受教育程度也非常低。

  贫富差距带来的问题是一系列的,人口爆炸与贫富差距就有直接的关系,由于受教育程度低,人们无节育意识,或者有节育意识,却连节育避孕工具都无力购买,从而导致人口不断增长,地球不堪重负。

  我们今天面对的几乎所有的资源问题以及许多的环境问题,与人口爆炸都有直接关系。由于人口增长,对水资源的使用无疑会相应增加,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也会增加,又由于现有土地无力维持人口增长后的生存需要,过度使用土地的问题便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就是土地的荒漠化。于是,土地能够养活的人口数量则更少,人们只能通过对森林、草地以及湿地进行破坏性利用,来平衡土地的荒漠化带来的可使用土地的减少。由此便进一步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不仅有资源的问题,还有环境的问题。例如,因森林与草地以及湿地的破坏,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地球的温室效应更加恶化,以及土地荒漠化问题更加严重等等。这一切都将造成我们后代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化。

  大统一社会其社会形态特征的根本不同,使上述问题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有些危机甚至可以做到彻底根治。

    1、大统一社会只有一个最高权力体,这就是代表全人类的世界政权,这一政权的产生源于全人类的意志,而不是任何局部,这一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是全世界,也不是任何局部。因此,它权衡的一切利益完全是围绕人类整体的,而不是任何局部,所有与人类整体利益不一致的事情都可以坚决予以取缔,而不会有多少后顾之忧。

  当然,各地区的发展也会有各行其是的情况,这种地区利益也有会危害人类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只要发现,在大统一社会却有能够得到坚决制止的条件。因为,任何地方政府之上都有一个代表着全人类利益的世界政权,这一全球唯一的最高权力体完全有能力全盘地监控全世界的势态,并且完全有能力控制全球的局势。因此,那种妄图以牺牲子孙后代长远利益,以求得各地局部发展的企图要想获得成功其可能性都不太大。

  况且,任何局部的发展在统一了的世界中都不是孤立和隐秘的,它必然会受到其他地区人民的关注与监督,以局部的发展而损害人类整体与长远的利益,其他地区的人民也不会答应。世界政权是全人类选举产生的,不可能为了个别局部的发展去得罪其他大部分地区,也不可能会为了个别局部的发展而留下千古骂名。而且,拥有军队、警察、法院等一系列强力手段的世界政权,也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2、大统一社会最高权力体的唯一性,使国家社会多元最高权力体之间的对抗消失了,因国家对抗有可能产生的国家战争同时也会消失。于是,世界政权作为大统一社会唯一的最高权力体,那种在国家社会中,因担心在国家对抗的战争中有可能被打败的不安全感和恐惧心理便会一并消失,并因担心国家战争失败心理的消失,而采取任何不正当发展手段的心态也会随即消失。

  大统一社会最高权力体的唯一性,还会使国家社会各个国家之间相互竞争与攀比的状态消失,因这种竞争与攀比产生的唯恐落后,不惜以牺牲子孙后代利益的方式发展经济的心态也会随之消失。同时,因这种竞争与攀比,造成人民对政府不满,并对政府施加压力的可能性也会消失。

  所以,世界政权完全有条件以平和的心态,真正从维护人类整体利益的角度,科学、理性、有序地治理人类社会。从而使一切决策的着眼点真正立足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和根本利益。那种只顾眼前小利而危害子孙后代利益的行为将会大为缓解。

    3、大统一社会的全球统一治理不可能产生太大的贫富差距,而且大统一社会本身也是推行的均富政策,这种均富政策并不是共同贫穷,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进行广泛地推广,全人类较为富足的生活是完全可以保障的,基本的教育同样也可以保障,绝不可能因教育程度过低而长期维持原始的生育观念,或者因避孕工具都无力购买而出现人口爆炸的局面。

  因此,资源问题与环境问题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人口快速增长而导致地球不堪重负的因素在大统一社会将会消失,由此,关系人类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都将会因此而得到很大的缓解,我们的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幸福价值都将能得到相应的保障,代际生存的危机也将会因此获得相当程度的化解。

  二、对于人类幸福的意义

  幸福是一种情感,是心灵的平和与满足。幸福需要基本的生活条件,需要人身的安全,需要人生的平等与自由,还要有健康的体魄。相对于国家社会,大统一社会给人类带来的痛苦多于幸福还是幸福多于痛苦?关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就是对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幸福价值的意义的检验。

  首先这里要说,幸福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同时,幸福作为心灵的情感又是可以引导与调节的,同一件事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幸福的感受截然不同,这是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背景与价值理念。国家社会国家的多元性,导致道德价值观的千差万别,造成人类对幸福的理解与感受的巨大差异,由道德价值观决定的人类幸福观有些是顺应人类整体利益的,有些则违背人类整体的利益,正如将快乐建立在对同类屠杀基础之上的幸福观,显然是极不人道,必须坚决摒弃的。

  大统一社会实行全人类的统一治理,激烈的国家、民族和宗教对抗消失了,人类的最高政权没有外来的威胁,因而可以全心全意地面对内部事务,并以全人类的利益作为唯一的最高利益,以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幸福作为施政的最高宗旨。于是,针对大统一社会的基本特点,可以推行一整套符合全人类根本利益的统一的道德价值理念,由这一理念衍生出的幸福观同样与全人类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大统一社会致力于建设一个非竞争的平和、友好的人类世界,并以此目标推行诸如平和、友好、俭朴、勤劳、宽容、仁慈、诚信与正直的道德价值观。结合大统一社会的基本情况,以及大统一社会推崇的道德价值观,根据人类幸福感的基本特点,可以对大统一社会人们的普遍感受作出相应的分析,这样的分析正是评估大统一社会对人类幸福价值的意义的依据。

  (一)轻松、快乐的人生

  在国家社会,由于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所有人都被绑在了国家的“战车”上,世界在飞速发展,每个人都处在高度紧张的竞争环境中,人们虽然不断地获得一些新的科技产品,并由此带来了相应的物质享受,但这丝毫不能替代高度竞争的环境下,因心理的沉重压力导致的精神抑郁。事实上,精神抑郁症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典型的现代病。

  一个人努力奋斗为获取物质财富,也是为了收获幸福的人生,但事实告诉我们,在高度竞争的环境下,获得物质财富的同时并不能收获幸福,反而得到的是痛苦。这是高度竞争社会给人们心理带来的必然感受。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产品不断取代人的直接劳动,经济增长了,财富增加了,就业不仅不能增加,相反常常是减少;为了跟上时代的脚步,为了养家糊口,每一个人都要不断地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不然连普通的工作都没有保障;每个人都力求总有创新,谁都有如追赶一辆日夜向前奔跑的战车,一直向前,永不回头,今天你跑到了前面,明天又会被我追上,但即使这样,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拼命向前,因为国家的竞争与企业的竞争都十分残酷,科学技术处在爆炸式的发展状态,如果国家失去了这种创新能力,就必然会长期落后而被动挨打,由此,人民也被绑在了这辆狂奔的“战车”上,永无休止、疲惫不堪地向前奔跑。人的一生很苦很累,能收获一些物质财富,但由此带来的压力与痛苦远多于幸福。

  大统一社会因国家的消亡,国家之间的竞争与对抗随即消失,这就为建设一个非竞争的社会创造了条件,从而可以将人们从国家的“战车”上解脱出来。大统一社会致力于打造平和、友好的社会环境,并且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于是,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的压力消失了,不断的科技创新压力消失了,激烈的竞争压力消失了,因此,大统一社会是一个轻松的社会。

  那么,轻松的社会是否能够创造人类所必须的物质财富呢?大统一社会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限制,并不是排斥对科学技术的使用,相反,对于现有安全、成熟、可靠的科技成果,不仅不能限制使用,反而要广泛地加以推广。我们知道,国家社会的发展极不均衡,一些国家已经应用上了最先进的科学技术,而另外一些国家却还在采用最原始的方式进行生产,在农业生产方面甚至还处在刀耕火种的阶段。如果能够将现有安全、可靠的科学技术成果全面地推广到世界各地,足可以给人类带来十分富足的生活条件。而且,财富的分布将会更加均衡,极端富有者也许少了,但全人类总的财富一定比实现大统一之前多得多,由此,仅就物质财富这一指标衡量,人类的普遍幸福程度将会大大提高。

  同时,由于国家对抗的消失,军费开支将大大降低,我们知道,军费开支是国家社会中各国最大的财政支出之一,战争时期自不必说,仅以和平年代的军费开支而言,如果将其用于对人民生活的改善,全世界所有的贫困人口都可以脱贫。

  另外,在国家社会中,每个国家都有一套最高权力机构,维持这套机构的运转费用是非常高的,而大统一社会只有一套最高权力机构,因此,政府开支将大大降低,这些降低的费用也可以用于对人民生活的改善。

  大统一社会将全球统一于一体,世界经济交往成本将相应降低,各种因国家因素导致的运输费用增加、企业管理费用增加等问题都会消失,同时,各种关税和关税壁垒也会相继取消,因此,企业的效益会相应得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可受益其中。

  大统一社会由于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先进的科学技术取代人类直接劳动的情况将基本消失,且在大统一社会也将适当地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以全人类利益为第一目标的世界政权,与致力于国家竞争力与国家整体实力提高为第一目标的国家政权的本质区别就是,国家政权宁愿牺牲人民的幸福也要求得国家的发展,而大统一社会没有这种竞争压力,其治理的出发点完全围绕全人类的生存与幸福,那么,在这一宗旨下,必定是以尽量提高社会就业率为其基本政策取向,而可以较少地考虑生产效率的提高(当然,绝对不考虑生产效率也是不可取的),从而使得人们的就业压力减轻。

  总之,大统一社会完全可以在一个轻松的环境下,做到人民充分就业,丰衣足食,快乐地生活。

  (二)心灵满足的人生

  人生的幸福在于心灵的满足,怎样才能够做到心灵满足呢?以人的本性而言,欲望是无止境的,当一个人拥有1万美元时希望获得10万美元,当拥有10万美元时又希望获得百万、千万美元。从许多企业家的命运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现象,当一个人依靠自己的奋斗拥有了亿万家业后,很少有就此止步的,多半会继续拼命奋斗,且为了企业的发展大量举债,直到有一天入不敷出,企业金字塔轰然倒塌。从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许多曾有亿万身价的企业家最后连基本生活费用都靠社会救助。

  再从股票市场的情况考察人的心态,绝大部分股票投资者都在股市上有过盈利,但绝大部分投资者又都是伤痕累累地走出股市的,当亏损得血本无归时,每个人都后悔,当初盈利时为什么不抛掉股票?可人的欲望就是这样,永无止境,赚了还要赚,直到有一天股价猛然下跌,逃跑都来不及。官场之规也是如此,当了处长想当司长,当了司长还想当部长、总理。

  人的心灵是不是根本就不可能满足呢?当然不是这样,欲望的无止境并不排除心灵是可以满足的,人心的满足是在对希望的追求以及与周边环境的比较中获得的。以交通手段为例,100多年前人们获得一驾好马车就心满意足了,因为这是当时最好的交通工具,周围很少有人拥有这样的条件,当你拥有这些后,与邻居和朋友比较会觉得很荣耀或者至少不落后。但换到现在,这便绝对不可能会成为使人满足的条件,因为你周围到处行驶的是汽车,马车只存在于偏僻落后的农村,即使你的马车再好,走进城市都会被看成是土气的人。

  如果你处在美国、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一家五口的年收入有1万美元,那你是很贫穷的人,你要接受社会的救助,是人们同情、怜悯的对象,甚至还会遭人歧视,面对这种情况你的心理自然不可能满足。但在埃塞俄比亚、布隆迪这样的穷国,一家五口年收入达1万美元你就是富翁,周围的人都会向你投来羡慕的目光,对你非常尊重,你的心灵自然就会获得满足。

  由此可见,心灵满足是在对比中产生的,这种对比主要是与周围人群的对比,同时,也有与自己的过去比较,在这样的比较中你认为不会有太大差距,或者总有一些进步与优势,心灵自然就得到了满足。

  在一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要想获得心灵满足必然伴随巨大的压力与痛苦,因为所有的人都在拼命往前跑,你也只能拼命地跑,当你使出浑身解数还不一定能跑过别人,你尽力了且还是落后时,必然十分痛苦,非常失落。也许有一天你超过了别人,一时获得了一些满足,但你还是不能停下来,因为别人还在继续往前跑,只要稍有懈怠就会被人超过,社会的压力始终伴随人生,纵观一生便很难获得幸福。

  一个贫富不均的社会是一个不能使多数人获得心灵满足的社会。贫富差距大的社会有两个并存的差距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极少的极富者与绝大多数普通生活水平的人并存(例如亿万富豪与普通员工之间就是这种关系);第二个特点是在绝大部分普通生活的人群中,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十分巨大的差距,一群人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另一群人则处于赤贫的状态,即贫富梯度非常大(富国国民与穷国国民之间,以及同一国家的生活差距极大的不同地区的人民之间就是这种关系)。

  根据人的心态来分析,如果贫富差距只存在第一个特点,一般对人的心灵满足感影响会稍小一些,因为,当只有极个别人十分富有,而绝大部分人生活水平相差不大时,这绝大部分人环顾周围,会觉得大家的生活水平都差不多,至于那些极富的人是望尘莫及的,因此也不必去想更多,所以对心理的满足感影响不会很大。最糟糕的是第二种差距的存在,即:在绝大部分普遍人群中还存在巨大的贫富梯度。这种巨大的贫富梯度使人们总是会感到周围的人比自己过得好,常有自己不如别人的感觉,心灵也就因此无法达到满足。

  国家社会正是这样一个充满竞争,永无休止地拼命发展,且贫富差距极大,贫富梯度也非常大的社会。因此,我们常常会听到身边的朋友感叹,生活压力真大,生活真辛苦。

  大统一社会极大地改变了这一状况,由于对科学技术实行了限制,世界将进入一个平稳的发展期,科学技术不需要再创新、再发展(极少的创新与发展是有的,但不会影响总的状况)。如果站在未来的大统一社会,并审视那个时代的人类,我们将发现他们的前人已经完成了科学技术的创造与发明,他们只是科学技术的享受者。

  大统一社会世界将是一个均富的社会,人们生活水平差距都不十分大,因巨大的生活反差导致的心理不平衡消失了。而且,大统一社会宣扬的价值观,是把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作为一种生活理念加以提倡,并把其看成是人生的幸福理想,而事实上,那时的人类社会因普遍推广了成熟、安全的科学技术成果,也确确实实能够做到物质会有节余。那么,一个总有节余、生活要求又俭朴的人,心灵的满足感自然容易产生。因此,大统一社会将是一个普遍满足、轻松学习、轻松工作、轻松生活的社会。

  (三)平和、希望的人生

  大统一社会以建设非竞争社会为整体发展方向,以平和、友好作为总体社会目标,大统一社会的基本特点也为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没有激烈的竞争,没有狂热的社会情绪,人们平平静静地生活,人人显得友好,整个社会十分温馨。这一点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做到的,试想,一个总处于竞争和对抗状态的国家,怎么可能去提倡平和的生活方式呢?一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社会又怎么可能让人心灵平静得下来呢?

  而大统一社会的情况完全发生了变化,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的消亡、贫富差距的缩小等等条件,都是提倡平和、友好生活的社会基础。同时,由于较为容易便可以实现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的生活目标,这也是人们心态平和的有利条件和人生希望的有力保障。

  平和与友好的生活反对的是狂热与冒险,是无止境地竞争与对抗。然而,在平静的生活中,人们并不是没有追求,更不是没有对生活的期待。清静平淡就是一种追求;醉情于田园山水中的平静生活也是一种追求;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就是一种对生活的企盼与希望。在这样的期待中获得人生的快乐与幸福就是人生的追求,只不过这样的追求是在轻松的环境下便可以实现的,人生的希望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获得的。

  这样一个故事能说明一些问题:一个渔夫每天打完两网鱼后便轻松地坐在家门口晒太阳,生活过得非常惬意,邻居走过来问:“你为什么不打更多的鱼呢?”渔夫问:“打更多的鱼有什么用?”邻居说:“打更多的鱼可以让你的生活更好呀。”渔夫说:“我的生活已经很好了。”邻居又说:“打更多的鱼可以拿到街上卖,使你变得有钱,有钱后可以享受生活、享受阳光。”渔夫笑了:“我正在享受生活和阳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幸福的真谛正是在于平和的心态,金钱与无止境的物质欲望不一定能给人带来幸福的感受。

  (四)安定、和平的人生

  在大统一社会,由于国家的消亡,民族与宗教的融合,对抗的因素大大减少;平和、友好的社会目标的确立,以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的道德价值观的推崇,使社会矛盾大为缓和;而随着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在全球的普遍推广,大统一社会所推崇的生活理念目标很轻松便可以实现,人们的犯罪意识将因此大为降低;大统一社会实行全球统一治理,世界政权以全人类利益作为唯一的考量,对种种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会相继解除。于是,大统一社会将成为一个极少战争、极少犯罪的社会,人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之中,这种安定、和平的环境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个人要实现人生的幸福,其前提之一就是要有安全感,一个整天面对恐怖袭击,面对杀戮,以及面对抢劫、偷盗等各种侵犯的人不可能有幸福的感受。大统一社会正是通过对各种战争与犯罪因素的实质性排除,把人类带入和平与安定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安全感是前所未有的。

  (五)健康、长寿的人生

  国家社会不均衡的治理,巨大的贫富差距,以及频繁的战争、恐怖袭击、社会犯罪,导致各国之间人民健康状况差距极大,人均寿命也相差非常大。根据《世界经济统计》上的数据,1999年世界人均寿命最长的国家与地区日本为81岁、中国香港特区为80岁、荷兰为78岁,而同期,贫穷的博茨瓦纳和马拉维只有39岁、赞比亚只有38岁、塞拉利昂仅37岁。

  贫困国家的人均寿命如此之低,除了战争因素之外就是疾病所致。照理,科学技术已经如此发达,对于疾病的防治能力早已大幅度提高,人均寿命不应有如此大的差距。然而,由于穷人有病得不到医治,现代医疗技术视他们为遗忘的角落,使得大量孩子夭折,大量的病人因缺医少药在无助中死亡。

  大统一社会采取均富的政策,并将现有成熟的科学技术普遍地推广至世界每一个地区,因此,从整体上将消除贫穷。即使有个别地区的贫困现象比较严重,但作为世界政权必然会以全人类利益为唯一考量,不可能像国家社会那样,富裕国家对贫困国家的人民的痛苦视而不见。对于贫困地区的帮助,世界政权将是以全球的力量予以关注,那种因病无法医治的现象将发生根本改变。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广泛普及与推广,世界各地的医疗技术水平将在大统一社会达到基本一致的程度,这种程度实际上也是当时情况下的最高水平。

  另外,大统一社会战争、犯罪杀戮这类危害人类健康与生命的社会现象必然会极大地减少,这一切都将是人类健康的希望和福音,都将为人类长寿创造相应的条件。

  可以预测,大统一社会的人均寿命将普遍达到而且还会略微超过之前的发达国家的水平。因为,发达国家也是采用的当时的最高医疗技术成果,这一成果在实现大统一社会后不久便可在世界各地普遍地得到推广与使用;同时,国家社会战争、犯罪杀戮频繁地发生,大统一社会这类危及人类生命的因素大为减少;国家社会因为高度竞争的环境,人们精神压力大,思想忧郁,大统一社会平和的生活,心情轻松愉快,这些都是人民健康长寿的有利条件。

  (六)平等、自由的人生

  没有平等与自由就没有人的幸福,这是当今世界普遍认同的幸福观,事实上,平等与自由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得到广泛实现的。人们需要平等地享有生存权、财产权、自由权,国家社会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些国家的人民过着富足安定的生活,享受良好的社会福利,少有所托,老有所养,在政治上能够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拥有言论与集会的自由,拥有选举与被选举的自由。而另外一些国家的人民则饱受战争的蹂躏,衣不遮体,一日三餐没有着落,疾病不断地夺去孩子们的生命,那些专制暴君对人民实行法西斯统治,不给人民自由和人权,对敢于提出不同政见者,轻则投进监狱,重则剥夺其生命。因此,国家社会人类整体处于极不平等的状态,自由与人权也只是赋予了一部分人,另外一部分人则没有获得应有的自由与人权。

  大统一社会的实现,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极好的条件。首先,大统一社会实行均富的政策,不仅极富与极贫者大幅度减少,而且大众生活水平的人群其贫富梯度也会缩小,那种在国家社会中一个地区与另一个地区之间,人民生活水平相差数百倍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因此,在财产的平等上会有极大的改善。

  其二,大统一社会的建立是顺应历史潮流的结果,是对全人类整体利益考量之后的选择,它所采取的各种制度也必定会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因此,大统一社会所选择的政治制度也必定是那个时代全人类普遍认同的最好的政治制度,以今天人类的政治价值观而言,采取民主的政治制度是大统一社会的必然,由此,全人类在统一的民主政体下,将可享受同等的政治自由与人权。

  其三,立足今天的人类现状来设计大统一社会应该推行的社会政策,大统一社会应该是一个统一而良好的福利社会,全人类在共同的福利体制下,能够平等地享受优越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条件,少年儿童与孤寡老人都会受到相应的社会照顾。因此,从人类整体而言,大统一社会为人类带来的普遍的平等与普遍的自由将是前所未有的。

第二节 对社会制度正义性的评估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价值,它源于人类对自身的理性要求,为了人类社会健康有序地运转,为了实现最大价值原则,使最大可能多数的人获得最大可能多的价值实现,这种要求是必不可少的。

  大统一社会能否实现社会制度的正义,是从间接的角度衡量大统一社会整体价值分量的指标。评估社会制度的正义性,也就是立足于人类整体的利益,分析其制度是否做到了公平与合理。以下我们将从整体正义、群体正义、个体正义和代际正义等四个方面对大统一社会的社会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研究。

  一、整体正义

  在多个国家并存的国家社会,国家之间处在高度竞争与对抗的状态,这种竞争与对抗是你死我活的,因为它常常是以战争的形式最终解决问题。因此,作为最高权力体的国家政权,也就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决策部门,它决定一切问题的首要考量便是怎样防止别国的侵略和怎样侵略别国,这无异等同于怎样防范同类的屠杀和怎样屠杀同类。站在整体正义的角度,要求社会制度的首要保障理应是人类的生存,而国家社会则刚好相反,因此,显然完全丧失了其合理性。

  正因为社会制度有上述问题上的不合理,我们便发现,在国家社会任何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一定是首先被用于制造屠杀同类的武器,而不是首先用于造福人类自己。从早期的冷兵器,到枪、炮、飞机、军舰,直到今天的核弹、基因生物武器等,人类所具备的无与伦比的创造力,最终应验在自己身上的却是令自己越来越思之胆寒的自我毁灭力量。

  由于国家之间这种你死我活的竞争与对抗特点,任何国家也都不敢将这样的竞争与对抗放在次要的考量位置,所有国民不论你愿不愿意也都被绑在了这辆竞争与对抗的“战车”上,国家在确定其社会制度时不可能更多地考虑人民的幸福感受,而是首先要考虑人民怎样去适应这样的竞争要求才最有利于国家在竞争与对抗中取胜,因此,从保障人类整体的幸福感上这样的社会制度也是显然不合理的。

  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在军费开支上大量投入,对贫困人口却少有救助,这显然不利于人民幸福价值的实现。我们还看到,国家总在制造一种激烈竞争的紧张氛围,引导人民去竞争,而不是考虑怎样创造一种平和的环境使人民普遍获得幸福的感受。因此,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人们总是疲惫不堪,精神抑郁。

  大统一社会一切社会制度的确立与国家社会有着根本不同的特点,由于其世界政权的唯一性,又由于世界政权唯一代表的利益是全人类的利益,那么,在失去了最高权力体之间你死我活的竞争对象与巨大的竞争压力之后,怎样保障全人类普遍的生存安全与普遍的幸福感受将必然是世界政权的唯一考量方向,这种确立社会制度的思维取向对于保障全人类整体价值的实现,其合理性是国家社会无法比拟的。这一切正是大统一社会相比国家社会最能够体现其整体正义的方面。

  事实上,大统一社会在体现其整体正义上在多方面都远优于国家社会,例如:

  一种最简单的常识告诉我们,人类的整体利益高于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和宗教的利益,因为任何国家、民族或者宗教都只是人类的一部分,是全球的一个局部,局部从属于整体这是最基本的道理,但是,国家社会的现实情况却是局部利益高于整体利益,在国家社会,由于世界的最高权力体是国家,国家政权站在国家视界利益的角度,任何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国家的视界利益发生冲突时,国家政权一定是放弃人类的利益,而毫不顾及地维护国家的利益。民族与宗教在处理自身的利益时也是这种情况。

  大统一社会的世界政权是唯一的最高权力体,这个最高权力体代表的唯一对象就是全人类,因此,全人类的利益一定是世界政权自然会维护的利益,并且世界政权代表的利益是不可能细分的,它对全人类利益的维护也必定是全心全意的。而且,大统一社会实现后,民族与宗教也将随之实现融合,随着阻碍世界政权维护人类利益的主要力量的消失,世界政权也将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以其坚强的政权力量,有效地维护全人类的利益。

  二、群体正义

  我们说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区域、不论肤色、不论出身、不论出生时间等等,人人都拥有同等人权,但是我们却看到,在付出同等的劳动后,一个国家的公民能获得1000美元,而另外一个国家的公民只能获得10美元;一个国家的公民享受良好的社会福利,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年老后只能沿路乞讨,有病无钱医治,只能等待死神的降临;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民主、开放、自由的政治环境下生活,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则在专制君主统治下没有自由可言;同为人类,一些种族备受歧视,而另一些种族则趾高气扬,这一切显然是不平等的。

  既然公认人人生而平等,人权与生俱来,那就不能只要求一个国家内部的人民具有平等人权,或者一个民族、一个宗教内部的人民具有平等人权,而是全人类都应该具有平等人权,这才是符合群体正义的真正公平的平等人权。但是,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在国家社会是不可能的。

  而大统一社会实现民族与宗教的融合,且国家已经消亡,人们在同一个社会中,接受同一个政权的治理,享受同一种社会福利制度,拥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也承担同等的相应责任与义务,因此,只有大统一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全人类的平等人权。

  大统一社会实行均富政策,事实上,也完全可以做到贫富差距的极大缩小,因此,财富的不平等将大大缩小。同时,由财富差距的缩小,还可衍生出人们的健康、寿命、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差距的相应缩小,这些都是平等人权的重要方面。

  再从另一方面来分析群体正义:不能通过剥夺他人的生命以求得自己的生存,不能通过制造他人的痛苦而获得自己的幸福,这是公认的涉及最基本公平的道德准则,但人类各群体却经常违背这一道德原则。

  战争就是最典型、最残酷的以毁灭他人而谋求自己生存的不正义行为。在国家社会的历史中,从来没有摆脱这样一个残酷的现象,大国掠夺小国,小国掠夺更小的国家,掠夺的方式就是战争。抢夺了别国的财富还要杀死对方的人民,强者横行霸道,弱者只能忍气吞声,这种典型违背群体正义的现象却是国家社会的重要特点。

  恐怖袭击也具有类似的不正义特点。恐怖袭击行为往往把国家、民族和宗教仇恨完全报复在平民身上,用残忍的手段夺去无辜百姓的生命,这同样是国家社会严重违背群体正义的典型特点。

  当然,大统一社会也不能够完全避免战争和恐怖袭击,但是,随着国家的消亡以及民族与宗教的融合,加之通过建立非竞争社会,推行平和与友好的价值理念,统一控制各种杀伤性武器的民间使用等措施,战争与恐怖袭击会极大地减少,特别是大规模的杀戮、针对平民的杀戮,以及以掠夺作为目的的杀戮更是发生的可能性相比之下微乎其微。因此,在体现其群体正义方面,大统一社会显然远优于国家社会。

  三、个体正义

  作为人类个体,不抢夺或盗窃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不以剥夺他人的生存与幸福来谋求自己的生存与幸福,不违背公共道德准则,守法和谐地生活于社会,就可以肯定他是一个基本符合正义原则要求的人。

  事实上,任何社会都不可能达到每个人都符合正义原则的要求,任何社会都一定会有违背公共道德者和违法者。但是,大统一社会相对国家社会而言,却可以把个体的不正义行为降到最低。

  毋庸讳言,对个体正义的要求同样是国家社会重点强调和大力宣扬的,因为任何国家都希望自己内部能够达到和谐稳定,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然而,国家社会的基本特点,决定了国家在提倡并维护个体正义的同时,又从另一个方面却使个体正义不断地被淡化和瓦解。

  人类社会有三股最强大的同类残杀势力,即国家、民族与宗教,这三股势力同时并存于国家社会中,使大规模战争与恐怖袭击的频繁发生现象一直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始终,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掠夺与复仇的血腥屠杀不断上演在人类社会的舞台上,每一个有一定思考和观察能力的人都能够切身感受到这一切。而人类社会中各组织、各团体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和潜移默化于每一个生活在这一环境中的人,最具势力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国家、民族与宗教的行为,尤其是每一个人类个体最习惯去模仿和学习的榜样,然而,正是这三股势力,它们不断对每个人提出正义要求的同时,自己则在不断地干着违背正义原则的事。换一种角度说,国家、民族与宗教在处理内部事务的时候,需要每个人都要遵循正义的原则,目的是为了保证内部的稳定与有序,而在对外事务中,它们又希望自己的人民能够跟随自己一起去行不义之举(不论是国家的这种行为,还是民族与宗教的这种行为,常常都会以国家的面目表现出来),这种对内与对外价值理念的矛盾,就使得正义原则的宣扬显得苍白无力,收效极为有限。

  实际上,在国家社会中,由于国家竞争非常激烈和残酷,任何国家在考虑维护其内部和谐稳定的同时,又要考虑在与其他国家的对抗与竞争中获得优势,这就使得每个国家都不可能制定出一套完全符合正义原则的社会制度。它们制定的社会制度一定会是在力争做到对内强调正义的同时,又要兼顾对外的不正义。然而,这种内部强调正义与对外的不正义是不可能完全达到吻合和相互兼得的,正如当提倡勇敢、冒险、开拓、创新这样的道德价值理念的时候,一定会有人将这种道德价值理念反向发挥,他们会勇敢抢劫、冒险杀人,而且会用最新、最先进的手段去实施他们的犯罪。

  由于上述原因,国家社会一定是一个高犯罪率的社会,而且违背公共道德者比例也一定非常高,这些都是个体非正义的表现。

  大统一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社会的这种状况,由于国家的消亡,以及民族与宗教的融合,国家社会中最强大的对抗主体消失了。在大统一社会世界政权是唯一的最高权力体,它只有对内的事务,不存在对外事务,因此完全有条件,而且也只会站在人类的整体利益角度提出相应的正义原则,同时也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以身作则,来示范这种正义原则。

  大统一社会以建设非竞争社会,使全社会保持平和、友好的氛围作为自己的社会建设目标,这就极大地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大统一社会提倡中等付出、中等收获、俭朴生活、有所节余的生活理念,而且随着对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的普遍推广应用,要达到这一目标是很容易的。于是,由于欲望小,需求满足度高,自然行不义之举者就少。这一切都决定了大统一社会是一个犯罪率极低,并普遍遵守公共道德准则的社会。由此可见,从个体正义看,大统一社会相比国家社会要好得多。

  四、代际正义

  人类在地球上生存的历史还有数十亿年,可是地球的资源却是有限的,今天如果把这些资源都开采光,我们的子孙就难以幸福地生活;如果今天的人类把地球糟蹋得一塌糊涂,我们的后代就很难收拾这个烂摊子。只顾自己,不顾子孙后代的事从来都被看成是一种不人道、极可耻的不正义行为,可是,现在我们就正在干着这种对后代毫不负责的事。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无节制开采,正在不断地造成资源枯竭;对土地的过度耕作与对草原的过度放牧,正在导致土地荒漠化;对森林的乱砍滥伐,正在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对环境的破坏,使地球越来越不适宜人类生存,这一切都在危及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

  其实,对于这些问题人们早有认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也试图通过各种途径阻止这种行为继续泛滥下去,而且许多多边协议也得到了各国的支持与签署,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并不是那么回事。

  国家之间的激烈竞争,多国并存造成的攀比效应,使任何国家领导人都不愿意看到本国落后于别国。于是,为了谋求国家的发展,或者为了尽快改善人民的生活,便可以不择手段。作为穷国在无力用发展科学技术来提高生产力水平时,便转而采取杀鸡取卵的办法,在这些国家的领导人看来,既然有资源就可以把资源开采完了再说;既然土地还可以耕种,草原还可以放牧,便可以不管土地的承载能力,直到使土地再也不能耕种、草原再也不能放牧为止;既然有森林存在,就可以先将其砍伐,以便满足人民的临时生活需要,避免人民对政府不满,防止政府的统治基础被动摇。那些富国对这些穷国的指责远多于帮助,而穷国的领导人在连自己国内的现实问题都摆不平的情况下,也就早已无力顾及后代的利益。

  富国对人类长远利益的破坏常常表现在以下方面,即:拼命使用不可再生资源和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它们的哲学很简单,优先从别国进口不可再生资源,同时也要开采本国的不可再生资源,至于未来的人类怎样生活只能靠子孙后代去想办法了;关于地球变暖、环境污染,也许可以呼吁,只要涉及国家的视界利益,就常常是一毛不拔。

  为了给自己滥用资源开脱罪责,各个国家还习惯给自己找理由,它们寄希望科学技术进步后,有新的可替代资源进行补充,或者能够飞向太空,开发月球或者火星的资源。但是,新的可替代资源还没发现,现有资源却即将开采殆尽,而且事实上任何资源都不能做到完全的替代;同时,同属于一种资源,月球和火星上的资源其利用成本比地球资源的利用成本不知要高出多少倍。把这样的方案留给子孙后代也不感到惭愧。

  况且,一个地球的资源数百年就开采光了,月球、火星比地球小得多,又能提供给人类开采多少年呢?

  回想工业革命之前,人类在地球上生活了许多万年,并没有出现这种资源危机,也没有土地荒漠化、森林被滥伐一空、水资源严重污染、温室效应、臭氧层被破坏等问题。然而,工业革命以来仅200多年,地球就仿佛再也无法维持我们后代子孙的继续生存,这一切严重违背代际正义的行为,理应遭到正义的严厉谴责。

  但是,谴责并不能解决国家社会对这种代际的非正义的无能为力,因为,这是由国家的对抗性与人类的自私与短视的“恶”的本性所决定的,是国家社会的固有弊端。

  大统一社会世界政权代表着全人类的利益,而且作为唯一最高权力体,没有竞争与对抗的因素,在非竞争环境下世界政权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地理性地规划全人类的事务。加之对现有成熟与安全的科学技术的普遍推广,以及推行均富的政策,足可以保证人民在丰衣足食的情况下实现均富的生活,以土地过度使用、森林滥采滥伐来维持基本生活的现象将不会存在。同时,通过从价值观上提倡俭朴的生活,以及从政策上限制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且大力推广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技术,这一切都将会极大地缓解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采与使用。

  而且,大统一社会在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同时,对于极个别领域的科学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是要继续加强的,其中就应该包括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技术。

  上述所有举动最终的目标是要做到对不可再生资源基本达到平衡使用。人类在工业革命前数万年都没有破坏地球的“供需平衡”,想必大统一社会在稍微牺牲人们的物质享受的情况下也可以做到这一点。

  综上所述,通过对人类的价值实现进行直接评估,以及通过对社会制度正义性进行评估所间接得出的结论,大统一社会相比国家社会对于人类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都有优越得多的特点。

  毋庸讳言,由于大统一社会实行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限制,人们将不能够更多地获得相应的科技产品,以及由此带来的物质的享受,这是大统一社会唯一的不利于人类价值实现的因素,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方面则都是有利于人类价值实现的。

  那么相比之下,物质的享受仅仅只是属于幸福价值的范畴,而且还远不是幸福价值的全部,因为幸福的内涵要远比物质的享受要丰富得多。况且,在贫富差距极大,以及精神压力极大前提下的物质享受,并不能给人类带来普遍的幸福感受。然而,通过对科学技术的限制发展,人类却可以避免经常性的大规模杀戮,特别是能够避免自我灭绝的危险,这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的问题,而且是整体的生存。在生存与幸福的价值比较中,生存是第一位的,幸福处于次要,况且以整体分量的生存对比部分的幸福,生存的权重要更大,分量要更重。仅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可以肯定,大统一社会远胜于国家社会。

  但是,大统一社会对于人类价值实现的意义还远不止如此,它在有利于人类收获幸福的人生,以及有利于子孙后代价值的实现等等方面,都是国家社会无与伦比的。这一点不仅可以通过分析两种社会形态下人类价值的实现情况得出明确的结论,而且通过对社会制度正义性的分析也能得出相同的结论。

  仔细分析便会发现,大统一社会由于世界政权这一最高权力体的唯一性,以及由于这一最高权力体对全人类的唯一代表性,使得大统一社会特别适合作为以非竞争与非对抗为理想的社会形态(对以竞争与对抗为目标的社会形态它则刚好是不适合的),而一个非竞争与非对抗的社会形态又特别有利于人类生存、幸福等一系列价值的实现,从而特别有利于最大价值原则的实现,其有利于最大价值原则实现这一特点超过了过去所有社会形态,以及我们能够想像的所有的社会形态,因此,大统一社会事实上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理想的社会。

  我们确定人类社会必须走向大统一的初衷完全是因为要避免人类遭受灭绝的可怕命运而不得已的选择,然而,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则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人类生存必备的社会却是一个最有利于人类各项价值得以实现的理想社会,因此,一个人类必须的社会选择与一个人类最好的社会选择刚好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