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人类行动组织(人类会)章程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造福人类,也能毁灭人类,造福人类的能力越强,毁灭人类的威力就越大,这种毁灭力终将可以灭绝人类。

  自18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科学技术一直处在加速发展状态,一些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都会有灭绝人类的能力。然而,人性贪婪、自私、短视的弱点,驱使全社会毫无减慢向科学技术无限索取的状态,任何对科学技术危害性的警示都无济于事。

  拯救人类行动组织(Save Human Action Organization)(简称:人类会)创始人胡家奇先生研究人类问题达四十余年,四十多年研究的过程,也是奔走、呼吁、呐喊的过程,然而,由于孤军奋战,收效甚微。他深感人类灭绝的终点正在迅速靠近,科学技术必须紧急刹车,全球必须尽快统一一致地严格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急需整体觉醒,急需一股力量推动一场伟大的觉醒运动。

  经过深刻思考,胡家奇先生决定创建拯救人类行动组织(以下简称组织),用组织的集体力量,为拯救人类的事业尽一切的努力。

  作为组织的创始人,四十多年来胡家奇先生做了大量的理论准备工作,并形成了其代表著作《拯救人类》一书,从而使本组织的一切工作有了理论的方向指引。尤其是其创立的最大价值原则、正义性原则和深远原则的三大原则理论,不仅是本组织的基本理念,也是指导人类社会实践的普遍性理论。

  本组织认为,充分妥善地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广泛的普及到全球,足可以保障全人类的丰衣足食,人类必须要即刻停止对科学技术的贪婪索取,从整体上必须严格甄别每一项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对一些有可能对人类整体形成威胁的科学技术,尤其是科学理论,要进行永久封存,以至遗忘,并进而达到全球统一一致地严格限制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

  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在今天的国家社会不可能,因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极具诱惑力,而各国主权独立,联合国也左右不了各国的行为。世界实际上是处在分治的状态,谁都不可能为了人类的利益去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要达到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只有实现人类的大统一,采用世界政权的力量实现这一目标。

  本组织认为,实现人类的大统一虽然会触动许多人的利益,但又有什么利益比人类整体生存的利益更重要呢!从有记录的数千年的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可以看出,真正可能阻碍政治实体扩大的硬性条件,只有交通与通讯的不便利而导致一个大国的无法治理,其他的阻碍都可突破。而今,先进的交通通讯条件已将全球统一于一个地球村,要实现人类的大统一缺的只是一个共识,即如果不实现大统一,以世界政权的力量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就会被灭绝。

  本组织认为,大统一社会不仅是一个能够拯救人类于灭绝的社会,同时也是一个能为人类带来普遍幸福的理想社会。当今的国家社会,国家之间是一种对抗的关系,这就导致各国都会调动与驱使国家的各要素向前狂奔,以超过对手。因此,今天的人类社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社会,人们活得很累,很辛苦。同时,国家又会利用民族、宗教等各种矛盾,加强这种对抗的力量,从而导致因国家、民族、宗教间的对抗与矛盾出现的战争和恐怖杀戮频繁发生。所以,人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很差。

  人类实现大统一,国家消亡了,这就意味着人类世界最具力量,也是最具竞争动力的对抗实体消失了。全球只有一个世界政权,没有多个最高权力体也就没有了多个最高权力体的对抗和竞争。世界政权只代表全人类的利益,也仅仅代表全人类的利益,这样的政权将会真心实意地将大统一社会打造成一个最能为人类带来普遍幸福感的社会,这个社会就是一个平和、友好、均富的非竞争社会。本组织认为,世界政权完全有能力,有动力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制定一系列的民族与宗教融合政策,推动一系列的全新的文化理念和道德价值观,采取一系列经济与社会的管理措施。由此,世界将会少有战争,少有恐怖杀戮,少有激烈竞争,平和友好,普遍富足。

  需要强调的是,大统一社会绝不会因为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变成一个贫穷的社会,因为,将现有安全成熟的科学技术广泛地普及到全球各地,完全可以保障全人类的丰衣足食。今天的富国之所以富有,就是较充分地利用了这些技术;今天的穷国之所以贫穷,就是还没有充分使用这些技术。人类实现大统一,世界政权将会使全球一盘棋的统一治理,成熟、安全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广泛普及将完全变得可能,这样的可能既是丰衣足食的基础也是均富的基础。同时,由于国家的消亡,大量的军费开支将会变得极少;因国家壁垒产生的商业与管理成本将大幅降低。这一系列的结余费用都可造福全人类每一个人。因此,大统一社会不仅是一个可以避免人类灭绝的社会,还是一个能为人类带来普遍幸福的理想社会。

  本组织正是要为实现这一目标,推动一场全人类的觉醒运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本组织是以拯救人类于灭绝为己任的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二条 宗旨

  本组织致力于用和平方式推动一场全人类的觉醒运动,使全人类普遍认识到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必定很快灭绝人类,只有实现人类的大统一,采用世界政权的力量,坚决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才能拯救人类于灭绝。并进一步使全人类认识到,大统一社会又是一个适合给全人类带来普遍幸福的社会。这是因为大统一这样的社会形态,特别适合将人类社会打造成一个平和、友好、均富、非竞争的社会,而这样的社会人们的普遍幸福感最强。本组织从事的是全人类的事业,超越国家,超越民族,超越党派,超越意识形态。本组织全心全意忠诚于全人类,一切利益与行为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全人类,也仅仅是为了全人类。

  本组织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实现人类的永续生存和普遍幸福。

  第三条 基本理念

      胡家奇先生创立的三大原则理论也是本组织的基本理念,即:

       1、最大价值原则。本组织的是非标准:要以人类整体作为考量范围(而不是特定个人,特定群体和特定代际),使全人类的价值实现达到最大化。也就是要使尽可能多的人获得生存的保障;使尽可能多的人获得幸福的感受;使尽可能多的人获得其他的价值。

       2、正义性原则。本组织将以实现最大价值原则作为目标,公平、合理地制定一切制度,设立一切架构,规范一切行为。这也是我们信仰的正义。

       3、深远原则。本组织致力于从人类长远、全局和根本的利益出发,去思考人类的命运和未来,并脚踏实地的处理当前事关人类利益的每一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法

       人类的整体生存高于一切!为了人类的永续生存和普遍幸福,本组织本着开放与合作的态度,愿意吸收一切有益的建议,愿意吸纳一切真诚的人员和团体,愿意奉献全部的热血与力量。本组织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各种手段与途径推广其主张,以实现其宗旨。

       本组织的工作方法将严守两个原则,其一,严守政治中立,不干涉,不参与,不卷入,不评论各国政治和各国之间的纷争;其二,尊重并严格遵守各国的法律与法规,凡各国不允许本组织在其境内开展的相关工作,本组织将不会在该国展开,也会限制本组织成员在该国展开此项工作。

        第五条 宣誓与誓词

       1、宣誓

       组织的各级负责人在履职时要面对组织的徽旗宣誓,组织的各级机构在举行重要会议时,也要面对组织的徽旗集体宣誓。宣誓时要注目徽旗,右手握拳在胸前。

       2、誓词

       本人深感科技的非理性发展将很快灭绝人类。

       本人深感物质财富的增长没给人类带来普遍幸福。

       本人自愿加入拯救人类行动组织,投身到拯救人类的伟大洪流中,做最卖命的那滴水珠。并庄严承诺,严格遵守组织章程,努力执行组织任务,为用和平的方式实现人类的大统一,建立一个平和、友好、均富的非竞争社会,以保障人类的永续生存和普遍幸福,冲锋陷阵,绝不回头!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会员种类

      本组织的会员分为两种,一是个人会员;二是团体会员。

  第七条 会员申请条件

  凡认可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必定很快灭绝人类者即可申请成为组织的会员。

       第八条 申请程序与批准

       1、入会申请:

  其一:通常通过组织官网提交入会申请。

  其二:官网访问不到的地区:1)可通过邮件提出申请;2)可通过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有关说明见附件。

       2、对提出申请者,由理事会及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批后发给会员证,会员证一般为电子版,特殊情况会用纸质版。会员资格自得到会员证之日起获得。

  第九条 会员认识水平的标准

  保障人类的永续生存与普遍幸福的手段与途径需要深度分析才能看清,组织允许会员有一个学习与思考的过程,并把会员认识水平划分标准,以便有针对性地帮助其提高认识,并合理任用。

  第一级:认可科学技术的继续发展必定很快灭绝人类;

  第二级:认可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三级:认可要限制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必须走向大统一,采用世界政权的力量推动这一工作;

  第四级:认可大统一社会既是一个能避免人类灭绝的社会,又是一个能为人类带来普遍幸福的社会。

  凡认识水平达到第一级就可以加入本组织,但要担任各级负责人则需要更高地提高自己的认识标准。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组织相关活动的权利;

      3、对组织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4、监督组织的工作,有随时向组织反映情况的权利;

      5、经组织的各级领导部门授权许可后,可以会员名义在批准范围内举办符合组织宗旨的的活动,并可申请获得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6、有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会员应该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组织的章程,执行组织的决议,完成组织的任务;

      2、主动宣传组织的宗旨和理念;

      3、积极参加组织所开展与组织的各项活动;

     4、维护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5、不得冒用组织的名义从事须由组织授权才能开展的工作与活动;

     6、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与除名

      1、会员退会以书面和电子邮件通知组织即可,同时会员证作废;

     2、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组织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部门决定予以除名,同时会员证作废。

 

第三章 组织的机构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的设置

      1、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球会员代表大会;

     2、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

    3、组织的最高日常事物管理机构为秘书处;

    4、在最高机构之下设各级分支机构;

    5、组织的最基层机构为会员小组;

    6、组织还设多个荣誉职务。

 

第四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的产生

  会员代表由会员投票产生,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参加资格

  会员代表大会分各级代表大会,下一级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参加上一级别的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最高会员代表大会

  最高级别的会员代表大会为全球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力与职责

      1、讨论日常管理机构的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审议财务开支报告;

    3、选举日常管理机构的候选负责人,应选出二到三位候选负责人,等待上级管理机构的挑选并任命。

    4、全球会员代表大会有直接选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人的权力。

 

第五章 理事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人员组成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与理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理事长

  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理事长由最高会员代表大会得票最多者担任,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副理事长与理事

      副理事长与理事由理事长提名,由全球会员代表大会过三分之一数票投票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与职责

      1、理事会向最高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2、决定最高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3、审核最高会员代表大会的参会人员名单;

      4、决定组织的整体发展方向;

      5、决定组织的机构设置方案与重要人事任免;

      6、监督指导秘书处与各机构的日常工作;

      7、任命秘书处秘书长并根据秘书长的提议,审核批准副秘书长的人选;

      8、初审秘书处向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第六章 秘书处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的人员组成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

  第二十三条 秘书长

  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由理事会过半数票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由理事长批准通过。

  第二十五条 秘书处的职权与职责

      1、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管理组织的日常事务;

      2、对下一级管理机构由代表大会选出的候选人提出意见,并报理事会同意后进行任命;

      3、在征得理事会的同意后,免去不合格的或另有任用的下一级负责人,并在选出的候选人中重新任命负责人,如确实没有合适的候选人,可先期任命代理负责人;

      4、秘书处中层机构负责人的任免,由分管副秘书长提出候选人,报秘书长最后选定任命,并报告理事会备案。

 

第七章 各级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各级机构的划分

      1、组织的最基层机构为小组,小组成员须达到三人(含)以上;

      2、小组之上为支部,支部管辖的小组数量须达到二个(含)以上;

      3、支部之上为分部;

      4、分部之上为区域总部;

      5、区域总部之上为大区总部。

  第二十七条 小组与支部的成立、取消与负责人的任命

      1、只要符合人数即可自发成立小组,按照一人一票,得票多数者为组长,并将组长和组员名单通过邮件报秘书处。在组织壮大后,也可在支部的要求下成立小组,并由小组选举产生组长候选人后报支部任命。

      2、只要符合小组数量,即可自发成立支部,并由小组代表按代表人数决定权重,而选出支部负责人(支部长),同时通过邮件报秘书处。在组织壮大后,也可在分部的要求下成立支部,并按以上要求选出二到三名候选人,再报上级机构任命。

  第二十八条 分部、区域总部和大区总部的成立、取消与负责人的任命

      1、分部、区域总部成立与取消,须由上一级管理机构专门说明情况,报再上一级管理机构批准后确定。

      2、大区总部的成立与取消直接由理事会决定由秘书处下达指示。

      3、各级负责人的产生由下一级机构选出二到三名候选人,再由上一级机构在其中选定任命。大区总部负责人由理事会选定,由秘书处任命。

  第二十九条 负责人的免职

  上一级机构有权免去不合格的或另有任用的下一级负责人,并在下一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候选人中重新任命负责人,如确实没有合适的候选人,可先期任命代理负责人。

  第三十条 荣誉职务

  凡认可本组织的宗旨和理念,社会影响巨大,并为本组织作出过突出贡献者,经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可授予荣誉职务。

 

第八章 经费与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经费与资产来源

  经费与资产来源主要有会员会费,合法社会捐助,合法募资,合法经营的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与其他合法的收入。

  第三十二条 会费

会费由会员自愿交纳,一旦交纳,不予退还。

  第三十三条 经费与资产的使用

  组织经费与资产只能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业发展,以及与组织宗旨相关的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

  组织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必要的时候应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

 

第九章 章程的修订

  第三十五条 章程修订案的提出

      1、章程一般条款的修订案须经理事长提议,理事会半数以上票通过后报有关部门审议。

      2、章程宗旨的修订只能由组织创始人或组织创始人书面授权人提议,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票表决通过后报有关部门审议。

  第三十六条 修订章程的生效

      1、由理事会提交的章程修订案须由理事会会同秘书处和全球选定的代表以过半以上票表决通过后生效。

      2、待具备足够的条件后,由理事会提交的章程修订案须由全球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投票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十章 组织的终止

  第三十七条 组织的终止

  组织会因下列情况终止:

      1、理事长提议,理事会四分之三以上票表决通过,并提交全球会员代表大会四分之三以上票表决通过后决定终止。

      2、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组织被迫终止。

  第三十八条 财产清算

  组织终止前必须成立财产清算小组,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组织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会员代表及有关权威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用于捐助与组织宗旨相关的公益事业。

 

附则

  第三十 章程的生效

  本章程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

  第四十 章程的解释权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理事会。

 

  附件:

  关于入会申请的详细说明:

  其一,通常提交入会申请是通过组织官网,当前的官网为savinghuman.hujiaqi.com,入会申请在官网的“加入我们”频道。

  其二,有些地区官网不能访问,则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提出申请:1)可通过邮件提出入会申请;2)可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

  当前组织的入会申请邮箱为:join@savinghuman.org

      组织的邮寄地址为:中国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号时代财富天地2015室

  以上的官网网址、邮箱如有变更,会及时通知会员与社会,这种变更不属于章程的变更范围,不必通过章程的修订程序,由秘书处通知即可。